兩人出了廚房的後門,離開了“權記”。
梁軍問:“然後呢?”
唐南把胳膊從梁軍的肩上放下,強挺著站穩。試了試,勉強能走。
“回家。慢慢的走,像平時一樣。不要慌張,就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這太難了,我最不會裝作鎮定了,你還記得那次我偷了唐怡的日記麼?她一眼就看出我緊張了,還有……”
“閉嘴!低頭!走!”
梁軍立即閉了嘴,低下頭,跟著走。
他們從後巷裡繞出來回到街上。唐南強忍著渾身的痠痛,控制著自己的身體,儘量顯得沒事發生一樣。梁軍跟在身邊,正常走路,心裡卻時刻留意著唐南,準備隨時扶他一把。
唐南的全部精力都用在了控制虛弱的身體上,但也不由得思慮剛才的厄運。那個偷襲自己的人是誰?他用這麼殘忍的手法,是要逼鍾離說出什麼秘密?跟我有關麼?跟那小孩有關?還是那黑大個?鍾離臨死前要拜託自己的是那個孩子麼?
形勢所迫來不及弄清楚這些事。當前最重要的仍是找到高頷首,阻止他的人呼喚自己。這件事辦完了才能去查鍾離的死。可是怎麼找呢?他現在只有兩個線索,那個地址,還有知情者張勇。
唐南緊了緊眉頭,儘量讓自己放棄這些疑問。當務之急是先回家,然後躲起來,慢慢的恢復靈能,哪怕只有三成也夠用了。否則毫無抵抗之力,這樣太過危險。
回家。快!
唐南心裡著急,腳下卻要踩著平時的步子。唐南身體虛弱,但恢復的很快,走到地鐵口時,已經能步履如常了。
“剛剛可嚇死我了。”梁軍說,“那個老頭死了麼?那小孩兒怎麼在櫃子裡?那個大個子是不是有毛病啊?我們家小區裡就有個怪人,我懷疑他是瘋子,總感覺他會突然撲過來咬我,有一次……”
“你小聲點。”唐南看看周圍,邊走邊說,“我也不知道,我看到老闆的時候,他已經死了。”
兩個人搭滾梯來到地下,他們進了閘機在站臺上等車。
“我們就這麼走了麼?”梁軍看看站臺兩邊沒什麼人,“人又不是我們殺的,我們跑什麼?我爸跟我說過……”
“你可以回去,我自己能找到回家的路。”
“我不是。我覺得至少我們可以在周圍偷偷看看,看看那孩子後來怎樣了。把那孩子和那個瘋子放一起,我覺得……我覺得……”
唐南沒有立即回答,那孩子確實挺讓人擔心的。可他們也確實不能再回去了。那地方現在是眾矢之的。一個神靈突然從世間消失,那樣強力的衝擊,在很大範圍都能被感覺到。如果附近有其他靈能者,都會感應到神靈的死。他的同夥要是在附近,那就糟了。唐南剛剛施展了靈能審判,幾乎用盡全部靈能,他現在可以說是手無縛雞之力。
還有靈能護衛隊,他們奉命在世俗世界巡邏。這件事肯定已經震驚了靈能世界,護衛隊現在很可能已經到現場了。他已經隱藏了二十六年,躲的就是靈能護衛隊。不能功虧一簣,必須離開,躲的越遠越好。
想到這,唐南說:“危險並未解除。梁軍,你想想看,兇手殺了人,殺人的時候你和我都在,他會放過我們麼?此地不宜久留。”
梁軍點頭如啄米:“對啊,先遠點兒躲著吧。那我們不用報警麼?”
這已經不是世俗人的警察能解決了的案件了。但唐南不能這麼告訴梁軍。他說:“到安全的地方再說吧。先回家。”
梁軍又看了看站臺的兩邊,然後在唐南的身側輕聲說:“你看到兇手了?剛才,在廚房?”
“沒看到。”
“我們應該給警察提供線索。”梁軍的養父退休前是刑警,主動協助破案是他理所當然的想法。
唐南實在不想節外生枝,當務之急是隱藏起來,等待靈能的恢復。他只能敷衍著儘量讓梁軍別多管閒事。他搖搖頭說:“他們已經有了目擊證人,記得麼?那個孩子?我去廚房找鍾離的時候他已經在那了。兇手沒發現他,而他一定看到或者聽到了一切。”
“多可憐的孩子,比咱們福利院的孩子都要可憐。我們只是沒人要了。他這會兒一定嚇壞了。說不好以後還有什麼心靈創傷。你記得那個美劇不?叫嗜血法醫的?小時候親眼見到自己的母親被……”
“你不是沒人要,你還有養父母。”
梁軍沒有作聲。
唐南又說:“那孩子是很可憐,可我們沒辦法。他們不需要我們了,把這件事忘了吧。”
梁軍再次點頭如啄米,忘記永遠都是個不錯的選擇。可他腦子裡除了想這件事,別的什麼也裝不下。於是他拿出手機,再次沉浸在遊戲裡。這招很管用,沒有兩分鐘,梁軍就嘎嘎嘎的樂了起來。唐南對梁軍的沒心沒肺早就習以為常。梁軍能如此的快速調整,普天之下大概也沒人能出其右。
列車進站,兩人上車。空座位還很多。周遭還是來的時候的樣子,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
梁軍是忘記煩惱的高手,只要手機螢幕亮起來,他就能忽略其他一切事情。但唐南不行,剛才的一切全都歷歷在目,越想腦子越亂。最後他打定主意,除了高頷首的線索,其他暫時全都放下。
列車上的人越來越多。沒過幾站,車廂裡就上來四五個女孩兒。女孩兒們嘰嘰喳喳的大聲聊天,完全沒把其他乘客當回事。梁軍也被吵的側眼看了過去,一直看了好幾站。手機對他的吸引力很大,但女孩的吸引力也不容小覷。
“咦?”梁軍好像發現了什麼,用手肘拐了拐唐南。
唐南正在梳理高頷首的線索,思路一下就被梁軍打斷。他順著梁軍的手去看那幾個女孩的揹包。
“那是什麼?”梁軍問道。
唐南看到了,看的很清楚。他知道那是什麼,來的時候就在地鐵上見到過。他向車廂裡掃視一週,果然在另一邊見到了那個又瘦又矮的小偷。小偷也正看向這邊,依然像上次那樣翹著二郎腿。
有時你越討厭什麼就越能遇見什麼。世俗人把這叫做墨菲定律。唐南再次看回到那些女孩的揹包。每一個都被那小偷的靈能標記了。這個分身還真是讓他厭惡,而且老天爺也調皮,讓他總能遇到自己的分身。
“沒什麼呀,幾個女孩兒。”唐南敷衍道。
“不,我是讓你看他們的包,那裡面有發光的東西。太奇怪了,那包不像是會透明的呀。是我眼花了?我倒是聽說過白內障看東西會產生一些光暈什麼的?我是不是得白內障了?我的媽呀。”
唐南不想回答,也不想打斷他。對梁軍的那些廢話,最好的辦法就是全當聽不見。可是這次不同,梁軍的話像一柄錐子,已經楔住了唐南。
“發光!”唐南大驚失色,他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忙道:“你說什麼?你看到了什麼?”
“發光啊,你沒看見嗎?”
唐南盯著梁軍,百思不得其解。“他怎麼能看得見那個小偷的靈能標記呢?他明明只是個世俗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