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誨繼續念道:“昨許遵誤斷謀殺公事,安石力為主張,妻謀殺夫,用案問首舉減等科罪,挾情壞法,五也。”
這就是阿雲案的餘波,此案已經定論,呂誨現在拿出來,純屬湊數。
“安石入翰林,未聞薦一士,首稱弟安國之才,朝廷比第一人推恩,猶謂之薄,主試者定文卷不優,遂罹中傷。及居政府才及半年,賣弄威福,無所不至。背公私黨,六也。”
這事情王安石就純粹冤枉,王安國與王安石政見完全不同,趙頊雖然是看在王安石面子上,授予了王安國西京國子監教授的職位,但是最初的推薦者是韓琦,用王安國的,也是韓琦。
“宰相不書敕,本朝故事,未之或聞。專威害政,七也。”
這是說王安石不尊重富弼,未經他簽字罷免官員,還是王安石自找的。
“與唐介爭論謀殺刑名,遂致喧譁,眾非安石而是介。忠勁之人,務守大體,不能以口舌勝,憤懣而死。”
“自是畏憚者眾,雖丞相亦退縮,不敢較其是非。陵轢同列,八也。”
這鍋王安石有直接責任,唐介比王安石大十一歲,趙抃也是德高望重,起碼一個不敬老是有的。
“小臣章闢光獻言,俾岐王遷居外邸,離間之罪,固不容誅,而安石數進危言以惑聖聽。朋奸附下,九也。”
這是一樁舊案,治平四年,著作佐郎章闢光上書,說岐王顥宜遷居外邸,不當再繼續住在皇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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