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緊挨著我們小房間的那個研究所也不像我家那臺貝爾克牌打字機那樣叫人心煩。它像一架錄音器,有兩個滾筒,一個個像齜著牙齒的按鍵,只有德文字母,因為是一臺德國牌子打字機。我丈夫已經能十分熟練地用它打字,即使天黑了,他也能用他那有點兒肥大但又皺曲不平的指頭敲打它,彷彿要敲掉它那些齜牙。可是那臺打字機能承受一切對它的狠命敲打。我丈夫打字的時候有點兒怪怪的:他捲上紙,眼睛彷彿望著窗外,好像在彈鋼琴,十個指頭都在動。他打字快得叫我沒法相信,於是過去瞅他一眼,他果然在打字,而且有內容,只是錯誤百出,不過只是因為這臺打字機既沒有長音符號也沒有鉤形符號。他簡直不是在打字,而是在演奏,這打字機彷彿一個人工腎和心律監測器跟他長在一起。他常對我說,當他琢磨一篇什麼文稿時,便在腦子裡書寫著這篇作品,在他的眼睛裡便有著這臺打字機,而這雙眼睛又在他的腦子裡,而且這臺腦子裡的打字機又同他的手指頭聯絡在一起。
當他在想著一篇未來的文稿時,他竟能看見打字鍵如何將字母打到紙上,幣這些鍵又如何像音符一樣地散在那裡,由某些個打字鍵來敲成一個字。他看到這些字一方面已經寫出來,另一部分散在鍵盤上。他對我說,他有時簡直害怕往下想,這玩意兒是怎麼從一種狀況轉到另一種狀況的。這些思想先是流出來,他則用如下辦法將它抄寫出來:先用十個指頭將它們打到鍵盤上,經過鍵盤一個個字母串成,一行一行宇再串成一頁一頁,這些打滿字的頁一直摞到他累了,到他這些思想已經全寫到紙上或者已經消失為止。我丈夫說艾戈恩·博烏迪把這臺打字機叫做原子打字機。我丈夫去克拉德諾時曾經給他讀過自己的打字搞。我丈夫總是選在我上班的時候、我去米拉達那兒游泳的時候,我在莉莎家織手套或者用綵線繡圖畫的時候寫作。我要是提前日來了,他只接著寫一會兒,示意我別跟他說話,我便得目個兒坐上一會兒。我恨這臺打字機,因為它整個兒地與我丈夫合為一體了。要是沒丁這打字機他恐怕就傻了眼!因為他已經完全不會用手寫字,就像那些騎兵一樣,一下馬,走起路來便跌跌撞撞,跟踩著棉花似地腿不得勁兒。我丈夫有時給我在一小片紙上寫點什麼時,就像胡納切克,還有以前的多萊伊什這些小孩寫的字一樣,東倒西歪的,而且寫出來的句子也結結日日,從來也沒有用手寫出過一句像模像樣的話來,只能寫個簡短的訊息或通知什麼的。可是隻要他往打字機前一坐,一幅幅畫面便滾滾而來。他就這麼一個勁兒地寫呀寫呀,有時我站在窗子外面聽著他拼命地趕著寫,以便在我進來時放慢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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