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瑪維爾庭長家住漢諾威街,那幢房子是庭長夫人在十年前,她的父母蒂利翁夫婦過世後買的,兩老給女兒留下近十五萬法郎的積蓄。
房子朝街道的一面,外表相當陰暗,正面朝北,可靠院子的一邊朝南,緊挨院子,有一座相當漂亮的花園。法官佔了整個二層,在路易十五時代,這層樓上曾住過當時最有勢力的金融家。第三層租給了一位富有的老太太,整幢住房看去顯得恬靜、體面,與法官身份恰正相配。德-瑪維爾那份豐厚的田產還包括一座城堡,那是一處壯麗的古蹟,如今在諾曼底還能見到,還有一個很好的農場,每年收入一萬兩千法郎,當初置這處田產時,法官動用了二十年的積蓄,以及母親的遺產。城堡周圍,是一大片地,足有一百公頃。這麼大的規模,如今可說是王侯派頭,每年要耗費掉庭長一千埃居,因此整個田產差不多隻能有九千法郎的淨收入。這九千法郎,再加上他的俸祿,庭長差不多有二萬法郎的進項,這看去還是相當可觀的,尤其是他還可望得到父親遺產中理應屬於他的那一半,因為他母親就生了他一個;可是,在巴黎生活,再加上他們的地位,不能有失體面,所以德-瑪維爾夫婦差不多要花掉所有的收入。直到一八三四年,他們生活都比較拮据。
德-瑪維爾小姐已經二十三歲,儘管有十萬法郎的陪嫁,而且還經常巧妙地暗示將來可望得到誘人的遺產,但也枉然,至今還沒嫁出去,其原因,上面算的那筆賬就可說明。五年來,邦斯舅舅老聽庭長夫人抱怨,她看著所有的代理法官一個個都結了婚,法院來的新推事也都做了父親,雖然她在年輕的博比諾子爵面前曾一再炫耀德-瑪維爾小姐將來少不了會有份遺產,可也毫無結果,子爵幾乎毫不動心。這位子爵就是藥材界巨頭博比諾的長子,拿倫巴弟居民區那些嫉妒的人的話說,當年鬧七月革命,好處儘讓博比諾得了,至少與波旁王族的第二分支得的好處不相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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