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間9點50分我在肉桂的電腦前坐定,開啟電源,用密碼逐個解除關卡,開啟通訊系統。待10點一到,我把線路編碼輸入畫面,提出通訊費由收訊人支付。幾分鐘後,畫面傳達對方業已應允。於是,我同綿谷開隔著熒屏對談。最後一次同他交談,是一年前的夏天。我和他在品川那家賓館連同迦納馬爾他見面談了久美子的事,結果帶著更深的相互憎惡不歡而散。那以來我們再未有過隻言片語。那時他還沒有成為政治家,我臉也還沒有病,一切恍若隔世。
我首先選擇發訊,如打網球發球之時,我靜靜調整呼吸,雙手置於鍵盤。
聽說你想讓我從那座宅院抽身出來,地皮和建築物可由你收買。若我同意這個條件,你可以促使久美子返回我這裡。果真如此嗎?
我按下表示發訊終了的一鍵。
回答須臾返回,畫面迅速排出一行行字:
我想首先排除誤解——久美子返不返回你那裡並不取決於我,而終歸取決於久美子自己的判斷。透過前幾天同久美子通話你也應該明白,久美子沒有被監禁。我無非作為親屬為她提供落腳之處暫時保護其人身安全而已。所以我所能做的僅限於說服久美子並提供和你通話的場所。實際上我也使用電腦線路促成了你和久美子的通話。我能具體做的舍此無他。
我將畫面改為發訊:
我這方面的條件非常明白——倘若久美子回來,我即可以從我在那座宅院做的事情中徹底脫身。否則,將一直持續下去。僅此一個條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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