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說周氏被打了四十鞭背,哪裡就肯招認,當時呼冤不止,向著堂上說道:“太爺是一縣的父母,這樣無憑案件,就想害人性命,還做什麼官府!今日小婦人願打死在此,要想用刑招認,除非三更夢話。‘鋼刀雖快,不斬無罪之人’,你說我丈夫身死不明,告了陰狀,這是誰人作證,他的狀呈現在何處?可知道天外有天,你今為著私仇,前來誣害,上司官門,未曾封閉。即使官官相護,告仍不準,陽間受了你的刑辱,陰間也要告你一狀。誣良為盜,尚有那反坐的罪名,何況我是青年的孀婦,我拚了一命,你這烏紗也莫想戴穩了。”當時在堂上哭罵不讓。狄公見她如此利口,隨又叫人抬夾棍伺候,兩旁一聲威嚇,“噗咚”一聲,早將刑具摔下。周氏見了,此時仍是矢口不移,呼冤不止。狄公道:“本縣也知道你既淫且潑,諒你這周身面板,終不是生鐵澆成。一日不招,本縣一天不松刑具。”說著又命左右動手。此時那些差役,望見周氏如此辯白,彼此皆目中會意,不肯上前。內有一個快頭,見洪亮也在堂上,趕著丟了個眼色,兩人走到暖閣後面,向他問道:“都頭,昨日同太爺究竟訪出什麼破綻,此時在堂上且又叫人用刑。設若將她夾死,太爺的功名,我們的性命……怎麼說告陰狀起來,這不是無中生有?平時甚是清正,今日何以這樣湖塗?即是她謀害親夫,也要情正事確,開棺驗後,方能拷問。都頭此時可上去,先回一聲,還是先行退堂,訪明再問?還是就此任意用刑?你看這婦人一張利口,也不是恐嚇的道理,若照太爺這樣,怕功名有礙。”洪亮聽了這話,雖是與狄公同去訪察,總因這事相隔一年,縱無有人告發,不能因那啞子就作為證據,心內也是委決不下,只得走到狄公身邊,低聲回了兩句。狄公當時怒道:“此案乃是本縣自己訪得,如待有人告發,令這死者冤抑,也莫能伸了,本縣還在此地做什麼縣官!即然汝等不敢用刑,本縣明日必開棺揭驗,那時如無有傷痕,我也情甘反坐,這案終不能因此不辦。”說著向周氏道:“你這淫婦,仍是如此強辯,本縣所說,你該聰明,臨時驗出治命,諒你也無可抵賴了。”當時先命差役,將周氏收禁,一面出籤提畢順的母親到案,然後令值日差,到高家窪安排屍場,預備明日開棺。這差票一出,所有昌平的差役無不代狄公擔驚受怕,說這事不比兒戲,雖然是有可疑,也不能這樣辦法,設若驗不出來,豈不是白送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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