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有個母親每星期坐一次火車進城。有個孩子每年可以跟著母親去兩次。初夏一次,初冬一次。孩子在城裡自慚形穢,因為身上裹著一件又一件寬大而臃腫的衣服。凌晨四點,母親領著孩子上火車站。天很冷,即使初夏,早上四點也還是冷颼颼的。母親想在早上八點趕到城裡,因為商店這個時候開門。
從一家店走到另一家,孩子連脫了幾件衣服拿在手上。因此有幾件衣服丟在城裡了。這也是母親不願帶孩子進城的一個原因。不過還有一個更叫人生氣的原因:孩子看見了馬在柏油路上跑。孩子停下腳步,也想讓母親停下來等著看下面的馬跑過來。母親沒工夫等,又不能一個人走掉。她不想讓孩子在城裡走失了。她只好拉著孩子。孩子賴著不肯走,說:你聽見沒有,這裡的馬蹄聲滴嘟滴嘟,跟我們那邊的不一樣。
從一家店到另一家店,坐火車回家的時候,甚至過了好幾天,孩子一直都在問:為什麼城裡的馬穿高跟鞋呢。
我認識圖拉真廣場上的那個小矮人。她頭髮少頭皮多,又聾又啞,拖著一條草辮子,就像老人們的桑樹下被淘汰的椅子。她吃蔬菜店扔掉的垃圾。每年都讓蘿拉的男人搞大肚子,就是那些午夜下班回來的男人。那地方黑糊糊的。小矮人來不及逃跑,因為有人走近時她聽不見。況且她也喊不出聲來。
在火車站一帶游來蕩去的是那個哲學家。他把電話線杆和樹幹誤當做人。他衝著鐵傢伙和木頭宣講關於康德和大嚼之羊的宇宙。酒館裡,他從一張桌子走到另一張,喝杯中的殘酒,用長長的白鬍子拂幹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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