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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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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在凱瑟琳·莫蘭的幼年時代見過她的人,誰都想不到她命中註定會成為女主角。她的家庭出身,父母的性格、她自己的品貌氣質,統統對她不利。她父親是個牧師,既不受人冷落,也沒陷入貧窮。為人十分體面,不過他起了個“理查德”的俗名,長得從來不算英俊;他除了兩份優厚的牧師俸祿之外,還有一筆相當可觀的獨立資產。而且,他一點也不喜歡把女兒關在家裡。她母親是個樸實能幹的女人,她性情平和,而更為了不起的是.她身體健壯。她在凱瑟琳出世之前生過三個兒子。在生凱瑟琳時,人們都擔心她活不成了,不料她還是活了下來,接連又生了六個孩子,並且眼看著他們在她身邊長大成人,而她自己也一直很健康。一家人家要是養了十個孩子,個個有頭有腦,四肢齊全,總被人們稱作美好的家庭。不過,莫蘭家除此而外。別的好稱道的,因為這些孩子大都長得很平常。而凱瑟琳多年來一直像其他孩子一樣難看。她細瘦個兒,笨裡笨氣的,面板灰裡透黃,不見血色;頭髮又黑又直,五官粗糲。她的相貌不過如此,她的智力似乎同樣不適宜作女主角。她對男孩子玩的遊戲樣樣都喜愛。她非但不喜歡布娃娃,就連那些比較適合女主角身分的幼兒愛好,諸如養個睡鼠。喂只金絲雀,澆澆玫瑰花,她都覺得遠遠沒有打板球來得有趣。確實,她不喜歡花園、偶爾採幾朵花,那多半是於好淘氣,至少別人是這麼推測的,因為她專採那些不準採的花。她就是這個脾氣。她的資質也同樣很特別。無論什麼東西,不教就學不會,弄不懂,有時即使教過了,她也學不會,因為她往往心不在焉,時而還笨頭笨腦的。她母親花了三個月工夫,才教她背會了一首詩《乞丐請願歌》,結果還是她的大妹妹比她背得好。凱瑟琳並非總是很笨.決非如此。《兔子和朋友》這個寓言,她比英格蘭哪個姑娘學得都快。她母親希望她學音樂,凱瑟琳也認準自己會喜歡音樂,因為她很愛撥弄那架無人問津的舊琴,於是她從八歲起便開始學習音樂。沒想她學了一年便吃不消了。莫蘭太太對女兒們力不從心或是不感興趣的事情從不勉強.因此她讓凱瑟琳半途而廢了。辭退音樂教師那天,是凱瑟琳一生最快活的日子。她並不特別喜愛繪畫,不過,每逢能從母親那兒要來一隻信封。或是隨便抓到一張什麼稀奇古怪的紙頭,她就信筆畫起來,什麼房子啦,樹啦。母雞和雛雞啦,畫畫去全是一個模樣。她父親教她寫字和算術。母親教她法文。但是她哪一門都學不好,一有機會便逃避上課。這真是個不可思議的怪人!十歲的年紀就表現得如此放縱不羈。可她既沒壞心眼,也沒壞脾氣,很少固執己,難得與人爭吵,對弟弟妹妹十分寬和.很少欺侮他們。此外,她喜歡吵鬧和撒野,不願關在家裡,不愛清潔,天下的事情她最愛做的,便是躺在屋後的綠茵坡上往下打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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