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上一世紀的人,具有那個世紀年青人所共有的那種難以捉摸的俠義精神、富於進取心、過於自信、待人寬厚和耽於酒色的性格。他看不起我們這個世紀的人,這一方面是由於他天生的驕傲所造成,一方面是因為他惱怒在我們這個時代得不到象在他那個時代的權勢和成就。他生平的兩大嗜好是打牌和女人;他一生中贏過幾百萬盧布,同數不清的、各個階層的女人發生過關係。
他身材魁偉,體格端正;走路時邁著奇特的小步子,愛聳一邊的肩膀,小眼睛裡永遠含著笑意,大鷹鉤鼻子,線條不端正的嘴唇彷彿不好意思地、卻很愜意地抿著,發音有缺陷,有點咬舌,頭頂禿得很厲害,我所能追憶得起的我父親的外表,就是這些。憑著這副儀表,他不僅能夠出名,而且還是個abonnesfortunes的①,不論哪個階層、哪種地位的人,都毫無例外地喜歡他,特別是那些他想取悅的人——
①abonnesfor-tuneS:法語“走運的。”
不論他同什麼人交往,他都知道怎樣佔上風。他從來不是最上層社會里的人,但是他卻經常同這個階層的人物交往,而且博得他們的尊敬。他極其驕傲和自信,他既不得罪別人,又在輿論中提高自己的聲譽。他富於獨創性.但並非總是這樣,他用自己的創見作為換取社會名譽地位或者金銀財富的手段。在他看來,世界上什麼都不足為奇:不論他的地位多麼顯赫,他都覺得那是命中註定。他非常善於避而不提和擺脫人所共知的、充滿小小的煩惱和悲傷的生活的陰暗面,使人不能不羨慕他。對於能夠獲得舒適和享受的一切事情,他是行家,而且很會享用它們。他最得意的是同達官要人來往,這部分是透過我母親的親戚,部分是透過他童年時代的伴侶,他心裡對這些人很憤慨,因為他們的官銜遠遠超過他,而他始終是一個退伍的近衛軍中尉。他,象所有的退伍軍人一樣,不知道怎樣穿著入時;不過,他的打扮卻很獨特而優美。他總穿著十分寬大輕便的衣服,翻領捲袖的漂亮襯衫……不論他穿什麼,都很適合他那魁梧的身材、強壯的體格、禿頭和沉著而自信的動作。他多情善感,甚至好掉眼淚。時常,在朗誦的時候,當他讀到動人的地方,他的聲音就顫抖起來,眼淚汪汪,於是就難受地把書放下。他愛好音樂,自己彈鋼琴伴奏,唱他的朋友A某所作的浪漫曲、茨岡曲、或者歌劇中的一些曲子;但是他不喜歡古典音樂,不顧公論,公然說貝多芬的奏鳴曲使他昏昏欲睡,興味索然,他認為再也沒有比謝苗諾娃所唱的《不要喚醒我的青春》①,或者茨阿女郎塔紐莎唱的《並不孤獨》更美妙的東西。他生就那麼一種性格,認為好東西必須群眾公認。群眾公認為是好的,他才認為好。天知道他是否有什麼道德信念?他一生中享盡了福,以致沒有時間形成自己的信念,又加上,他在生活中那麼走運,使他認為信念是不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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