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在南加州大學上學時曾經是橄欖球隊的中衛,但卻始終沒能成為一流隊員。這一段不走運的歷史就像個性特徵一樣與他緊緊相隨。他似乎總是錯過重要的晉升機會,一直在警探的位置上原地踏步。他從一個處調到另一個處,可就是沒有找到一個適合他的地方,也沒有找到一個能跟他很好合作的搭檔;他說話鋒芒畢露,在局長辦公室裡,也處處樹敵。如今他已39歲了,晉升的機會日漸渺茫。他經常覺得忿忿不平,動輒發火;他已經開始發福——身體變得臃腫起來。他總是惹得別人很不愉快,所以不討人喜歡。他認為要恪守正直,就必然得作一個失敗者,要是誰不同意他的觀點,他就對誰諷刺挖苦。
“這身衣服真瀟灑,”我走過去時,他對我說道,“你看上去真帥,彼得。”他煞有介事地用指頭彈了彈我的衣領,好像上面有灰似的。
我沒有答理他的話,開門見山地問:“事情怎麼樣啦,湯姆?”
“你們這些夥計應當來參加這裡的晚會,而不是來執行公務。”他轉過身與康納握手。“你好哇,約翰!把你從被窩裡拖出來是誰的主意?”
“我只不過來看一看。”康納輕描淡寫地說道。
“是弗雷德·霍夫曼讓我帶他來的。”我解釋道。
“見鬼,”格雷厄姆罵了一句,“你在這兒對我倒沒什麼,我還可以多個幫手。那上面的氣氛很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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