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我還在穿衣服,門鈴就響了。我想,樓下的愛瑪會去開門的。
我穿好衣服,棕色的寬鬆褲,帶條紋的牛津衫,外加一件藍色的便裝,還有一雙帆布便鞋,裡面沒穿襪子。這就是沿海城市居民的標準打扮。在曼哈頓,不穿襪子的人們也帶著警徽,但在這裡是屬於相當時髦的裝束了。
十分鐘後我下樓來,發現愛瑪-懷特斯通正在和貝思-彭羅斯在廚房間一起喝咖啡。哇塞!
在那種場面就需要明白該怎麼做了。我對貝思說:“早安,彭羅斯偵探!”
貝思也說:“早上好!”我對愛瑪說:“這是我的搭檔貝思-彭羅斯偵探,我猜你們已經見過了吧。”
愛瑪說;“你看,我們正在一起喝咖啡呢。”
我別有用意地對貝思說:“我還以為要過段時間才能見到你呢。”
貝思說:“我改變計劃了。昨晚我曾給你打了一個電話留言。”
“對不起,我忘了查留言了。”
這時愛瑪起身說:“對不起,我得去工作了。”
我說:“噢,我開車送你去。”
這時貝思也知趣地起身說:“我也得走了。我只是順便來取那份反映戈登夫婦的財務狀況的電腦列印單的。如果在你這兒的話,我現在就想把它帶走。”
愛瑪對我們兩人說:“你們都給我坐下。你們有公事要幹。”她走向門口:“我會叫華倫來送我一程的,他就住在附近。對了,我這兩天會一直呆在我的公寓裡。”她走出廚房,眼睛也沒看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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