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又到處遊蕩了三天找活幹,回來後在我的住處吃東西,頓頓都是麵包和湯,分量越來越少。如今有兩線希望。首先,鮑里斯聽說有可能去協和廣場上的X酒店找份活幹,第二,商業路上那家新餐館的老闆終於回來了。我們下午過去見到了他。在路上,鮑里斯說我們能幹上這份活的話,就會財源滾滾,還說了給老闆留下好印象的重要性。
“儀表——儀表就是一切,我的朋友。給我弄身新衣服,晚飯前我就能借到一千法郎。可惜我沒趁咱們有錢時買條硬領。今天早上我把硬領翻過來穿,可是有什麼用呢,這邊跟那邊一樣髒。你覺得我的樣子像是吃不飽飯嗎,我的朋友?”
“你臉色蒼白。”
“媽的,只吃麵包和土豆還能怎麼著?樣子像是吃不飽飯可就要命了,讓人們想踢你一腳。等一下。”
他在一間珠寶店的櫥窗前停下腳步,響亮地拍打自己的臉頰,好讓臉上顯出點血色。然後,趁著紅暈尚未退去,我們趕快走到那間餐館,跟老闆作了自我介紹。
老闆是個有點發福的矮個子,一臉貴人相,頭髮灰白色,呈波浪狀,身穿雙排扣法蘭絨套裝,散發著香水味。鮑里斯跟我說他也是個俄國軍官。他太太也在,是個醜陋之極的法國胖女人,臉色煞白,猩紅色嘴唇,讓我聯想到凍牛肉和西紅柿。老闆親切地跟鮑里斯打招呼,他們用俄語聊了幾分鐘。我站在不遠處,準備就我當洗碗工的經驗扯些不著邊的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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