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神一魁的部隊,就有三萬多人,這麼多人,怎麼安置?
招來當兵,就別扯了,連自己手下那點人的軍餉都解決不了,招來這些人,喝西北風?
趕回家種地,似乎也是白扯,年年災荒,要能回家種地,誰還造反?
對於這個悖論,崇禎同志是知道的,也想了辦法。
[1672]
他先找了幾萬兩銀子,安排發放。然後又從自己的私房錢(內庫)裡,拿出了十萬兩,交給楊鶴,讓他拿去花。
應該說,這一招還是很有效果的,民軍們拿到錢,確實消停了相當長的時間。
具體是多長呢?
我前面說過了,半年。
半年,把錢都花完了,自然就不投降了,該怎麼著還怎麼著,繼續反!
為了活下去。
猛人出場
崇禎四年(1631),領了半年工資後,神一魁再次反叛,西北群起響應,而且這次陣勢更大,合計有三十多萬人。
搞到這個地步,朝廷極為不滿,許多大臣紛紛上告。
楊鶴很委屈,他本來就不是武將。之所以跑來辦這事,實在是被人弄來的,原來是吹吹牛而已,你偏認真。來了之後,都沒閒著,天天忙活這事,錢花完了,人家又反了,我有什麼辦法?
崇禎更委屈,原本看你吹得挺好,覺得你能辦事,才把你派過去。這麼信任你,你招降了人,我立馬就給你十幾萬兩銀子,連老子的私房錢都拿出來了,你把錢花完了,這幫人又反了,十萬兩都打了水飄,你幹什麼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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