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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前一軸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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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陀、劉禾夫婦從美國回來,在清華大學主持講習班,抽空來南方鄉下走走。閒聊時,李陀說起了一個布拉格的故事。

他們當時被小偷竊了錢物,幸好把小偷抓了個正著。他們本以為人贓俱在,案子可很快了結。出人意料的是,他們一到警察局,發現那裡像鬧哄哄的菜市場,更是一迷宮。好容易找到了管事的警察。警察發現小偷不會說捷語,稱法律對此有規定,警察無權審問,只能放人,其它事以後再說。接下來,警察放走施害者卻不放走受害者,稱法律對此另有規定,他們作為報案人必須留下筆錄。再下來,筆錄和身份驗證好歹都完了,他們離開時卻無法物歸原主。警察說,錢物是你們的,你們有權領走,但據法律規定,警察只管抓人辦案,無權退還財物——這事由另一個部門管,你們得去找他們。可憐李陀夫婦是旅遊者,在布拉格停留時間有限,哪經得起菜市場裡的這麼多折騰?其實這事還沒完。因為他們後來總算找到那個攤點,幾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對方告訴他們,你們找對了地方,但你們得明白,物與錢分屬不同部門管理,據法律規定,他們今天只能領走物品。至於錢,對不起,你們下一次……李陀差一點暈了過去。“你到了布拉格,就會明白卡夫卡了,就明白什麼是荒誕了。”他搖著頭說。

捷克是個管制苛嚴的國家,不幸經過歷史上奧、匈、德等多個外來佔領當局以後,舊法雜糅新法,法律體系變得既繁複又古怪,鬧出很多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並不在情理之外。隨便錄上一二,大概都可成為卡夫卡和克里瑪筆下的荒誕,或是哈謝克《好兵帥克》裡的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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