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嫁,婚禮上最重要的一個儀式,是新娘把一口新鍋放到夫家的灶上,打水淘米,劈柴燒火,煮上一鍋飯,表示她已經是夫家的人了。這叫作“放鍋”,是結婚的同義詞。放鍋一般都選擇在冬天,不光是要避開農忙的緊張,也不光是秋後才有收成可供花費,人們告訴我,新娘只有在冬天才好多穿幾層棉襖,防止一些後生在婚禮上打鬧取樂,動手動腳。這是更重要的原因。
我曾經被複查拉著,去參加過一次婚禮。昏黃的油燈和燭光下,酒味刺鼻,人影綽約,我正擠坐在牆角的人縫裡剝瓜籽,突然一聲驚呼,一個黑影向我迅速放大,把我重重地拍向牆壁,壓得我差點透不過氣來。我從人影后面掙扎著探出腦袋,才發現黑影是個人,是身著花襖子的新娘,一張蒙在混亂頭髮裡的臉,掛著幾乎要哭的表情。我驚恐萬分,還沒來得躲開她似乎是腿又似乎是背的重壓,她又被周圍的幾隻手抓住,一聲吆喝中,踉踉蹌蹌朝另一個男客的懷抱裡竄去。她的尖叫,淹沒在人們哈哈大笑裡。
第二天,我聽說新娘儘管束了四層棉襖,緊緊紮了六根褲帶,身上一些地方還是留下了一道青一道紫的抓痕。可見後生們的厚顏和狂熱。夫家對此不得有任何意見。
恰恰相反,如果人們不來厚顏和狂熱,倒是夫家一件很沒有面子的事情,很讓人家看不起。村裡有一個叫兆青的,有一次給大兒子收親,小裡小氣的,往喜酒裡兌了水,上席的肉塊也切得太小,讓客人們頗為不滿。大家串通起來報復,整整一個婚禮之夜裡沒人對新娘動一個指頭,見她有意蹭上來也裝著沒有看見,或者閃避而去。第二天新娘大哭大鬧,說沒想到這麼被人看不起,以後還讓她如何做人?陪她來放鍋的兩個小舅子也大為光火,不管新娘同不同意,撬出灶臺上的一口新鍋,揹著就出門回家去。新娘本來還沒打算鬧到退婚的地步,看見鍋沒有了,也沒有辦法,只好哭哭泣泣跟著那口鍋回了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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