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者見了我,總是勸我吃好,而且說,你又不是吃不起!這麼一說,我倒像是個守財奴,吝嗇鬼,或者偏要做個苦行僧似的,刻意兒吃壞食物。其實我也知道吃是人最重要的工作,鳥為食亡,革命也常是人為食而起。既然同樣生有一條能嘗味的舌頭,又不至於窮到身無一文,我當然喜歡吃好,不樂意有好的不吃去吃壞的。勸我吃好,怎麼個吃好呢?身邊大大小小的美食家的經驗,首先是能好吃,胃大,做一個飯袋;再是吃得好,譬如味、色、形。我們這一般的人,並不知道皇帝在吃什麼,我們只是有蘿蔔就不吃酸菜,有了豆腐就不吃蘿蔔,豆腐是命,見了肉便又不要命了,所以,大而化之,我所見到的美食家無非是在雞呀魚呀牛羊豬狗肉上吃出來的美食家。做個美食家,似乎不屈了活人,自己得意,旁人看了也羨慕,尤其是在年老人和生了病的人眼裡。我的一位舅舅患過食道癌,嚴重的時候,我去看望他,飯後燒了肉一家人圍著桌子吃,幾個表兄吃得滿嘴流油,舅舅也饞了,夾一片在口裡,嚼了半天卻咽不下去,最後站起來吐在後牆根,臉上是萬般的無奈和苦楚,我實在不忍心看這場面,讓表兄們端碗到屋外去吃,並且叮嚀以後吃飯再不要當著舅舅的面吃。從那以後,我是非常痛恨能吃的人,或者誇耀自己能吃的人,甚至想上去摑一掌那差不多都是油乎乎的嘴臉。於是生疑美食家這個詞兒,怎麼把能吃叫做美呢,把會吃叫做美呢?吃原本是維持生命的一項工作,口味是上帝造人時害怕沒人做維持工作而設定的一種誘騙。試想假如沒有口味,牛不也能吃,又是吃百樣草嗎?人病了吃藥也不是挺能變著法兒嗎?怎麼有了口味,一個肯為維持生命而努力工作的,最容易上上帝當的,其實是佔小便宜吃了大虧的人就是美食家呢!依美食家的理論,能吃也要能拉的,吃不攢糞的東西不算是吃,比如,按醫生的對於生命的需求標準,只每日往口裡送七片八片維生素C呀,半瓶一瓶高蛋白呀,那還叫做吃嗎?他們把美食法建立在吃雞魚豬羊之類的肉的基礎上,不能不使我想到腐爛的肉上咕湧的那些蛆蚜子來,甚至想,蛆子的身子不停地蠕動,腸胃功能一定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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