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軍校的設立就是要建立革命武裝,一切反對勢力自然被視為不共戴天的“反革命”。在廣東的“反革命”勢力亦就首當其衝。黃埔師生的第一仗,就是“平定商團”。……(略—編者)
不到三個月,蔣介石率領他的東征之師自潮州回廣州,平定“楊劉叛變”。……黃埔學生軍能打敗楊劉,據美國領事的觀察,“功在蘇俄軍事顧問”。(美國國務院編輯ForeignRelations,1925,1;742)
美國領事的觀察可從國民黨原始檔案中得到印證。一九二五年四月六日,以廖仲愷為主席的“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七十三次會議,決議:“陸軍軍官學校教導團第二團第九連連長桂永清,此次獲敵衣物不報,違犯軍律,罪有應得,惟念該連長作戰以來……奮勇出眾,不無足錄,應免處死,著仍在連長任內,戴罪圖功,予以自新之路。”(李敖藏會議錄原件)誰要處死桂永清呢?蔣介石也,“校長以該連長不能表率全連官兵,恐貽惡風,將其判處死刑。”(李敖藏原件附錄)只因獲得敵人衣物不報,就要判處死刑,引起黃埔學生李之龍、酆悌、馮毅、薛文藻、黃傑等六十六人以“快郵代電”,急致廣州中央執行委員會廖黨代表,要求“速電校長,變更成案,從寬處治”。此前團黨代表俄顧問亦“請予從寬處治”,“未蒙邀準”,只因在孫中山喪期,沒有立即執行槍決,終得中執會決議寬恕。(見李敖藏原件附錄)此一事件可以證實,俄國顧問至少到團的一級。當時中國的軍隊,包括軍閥在內,外國軍事顧問到這一級的,可能是絕無僅有,難怪陳炯明要抗議外國軍事介入中國內戰也。此一事件也透露了蔣介石的性格,對中執會的特赦決議,有未甘,覆函說:“特赦桂連長永清自當遵辦,唯須處以無期徒刑。”於是一九二五年四月十六日中執會第七十五次會議上覆議,決議:“應免桂永清死罪,令蔣校長酌量減等處分。”(李敖藏會議錄原件)幸虧那時蔣介石的權力尚未至上,被中執會諸公糾正了過來,否則桂永清早以連長身份魂歸離恨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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