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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咬文嚼字》(仲潛,伏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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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封簡訊,原系私人的通訊,應無發表的必要;不過先生認為有公開的價值,就把它發表了。但因此那封信又變為無聊的通訊了,豈但無聊而已哉,且恐要惹起許多無聊的是非來,這個挑撥是非之責,應該歸記者去擔負吧!所以如果沒有彼方的答辯則已;如有,我可不理了。至於《咬文嚼字》一文,先生認為原意中攻擊的兩點是極重要且極有意義的,我不無懷疑之點:A,先生照咬文嚼字的翻譯看起來,以為是晚近翻譯界墮落的徵兆。為什麼是墮落?我不明白。你以為女人的名字應該用美麗的字眼,男人的名字的第一音應該用《百家姓》中的字,是近來新發明的,因名之曰怪思想麼?但我要問先生認它為“墮落”的,究竟是不是“怪思想”?我以為用美麗的字眼翻譯女性的名字是翻譯者完全的自由與高興,·無·關·緊·要·的;雖是新發明,卻不是墮落的徵兆,更不是怪思想!B,外國人的名是在前,姓是在後。“高爾基”三個音連成的字,是Gorky的姓,並不是他就是姓“高”;不過便於中國人的習慣及記憶起見,把第一音譯成一個相似的中國姓,或略稱某氏以免重複的累贅底困難。如果照中國人的姓名而認他姓高,則爾基就變成他的名字了?豈不是笑話嗎!又如,Wilde可譯為王爾德,可譯魏爾德,又可譯為樊爾德,然則他一人姓了王又姓魏又姓樊,此理可說的通嗎?可見所謂“吾家rky”者,我想,是魯迅先生新發明的吧!不然,就是說“吾家rky”的人,根本不知“高爾基”三音連合的字是他原來的姓!因同了一個“高”字,就貿貿然稱起吾家還加上rky來,這的確是新杜撰的滑稽話!卻於事實上並無滑稽的毫末,只惹得人說他·無·意·思而已,說他是·門·外·漢而已,說他是·無·聊而已!先生所謂夠深長夠濃厚極重要極有意義的所在,究竟何所而在?雖然,記者有記者個人的意見,有記者要它發表不發表的權力,所以二號字的標題與四號字的署名,就刊出來了。最後我很感謝先生上次的盛意並希望先生個人認為很有意思的文字多登載幾篇。還有一句話:將來如有他方面的各種的筆墨官司打來,恕我不再來答辯了,不再來湊無聊的熱鬧了。此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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