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太奶奶建議寫的,太奶奶說:“列摸(這麼)好玩的事你哪摸(怎麼)不寫呢?”
老黃解釋說:“是蠻好玩的,但是因為都是關於K市的,怕寫多了——人家認出來了——”
“‘人嘎’(人家)認出來怕好得啦?我們又不聾不瞎,還怕‘人嘎’認出來?我是不會打字,我要是會打字,就用不著求你們寫了——”
太奶奶一說“求”,艾黃都慌了。
艾米嘴巴甜,趕快討好太奶奶:“太奶奶,如果‘臉兒’(‘您’,這兩個字要幾乎同時讀出來才有K市味道)親自動手,肯定比我們寫得好。打字簡單得很,‘臉兒’一學就會。等‘臉兒’學會打字了,不光可以在網上寫文章,還可以幫我回國應酬,反正網上已經登了我的像,是個老太太,正好跟‘臉兒’的年紀差不多——”
太奶奶有點神往,但謙虛說:“光會打字沒得用的,還要懂英語才行撒(語氣助詞,相當於“啊”之類)。我是不懂英語,不然的話,我真的能回國幫你給‘人嘎’簽字。我的英國字寫得像捉蟲,但我的中國字還是寫得蠻好的撒——”
老黃生怕太奶奶迷上這主意了,趕快潑冷水:“你冒名頂替,要是人家問你是如何創作某某小說的,你答得上來?”
“我又不是個‘暴暴’(傻瓜),我不曉得說‘無可奉告’?你說的‘列些’(這些)我都不怕,我就怕‘人嘎’用英語跟我說話,我聽不懂,那就掉底子噠(丟人了)。算噠(算了),我不過是建個議,你們想寫就寫,不寫就算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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