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不可不看。在報上不但可以看到虔修功德如念念阿彌陀佛,選拔國士如徵求飛簷走壁之類的“善”文,還可以隨時長許多見識。譬如說殺人,以前只知道有斫頭絞頸子,現在卻知道還有吃人肉,而且還有“以夷制夷”,“以華制華”等等的分別。經明眼人一說,是越想越覺得不錯的。
尤其是“以華制華”,那樣的手段真是越想越覺得多的。原因是人太多了,華對華並不會親熱;而且為了自身的利害要坐大交椅,當然非解決別人不可。所以那“制”是,無論如何要“制”的。假如因為制人而能得到好處,或是因為制人而能討得上頭的歡心,那自然更其起勁。這心理,夷人就很善於利用,從侵略土地到賣賣肥皂,都是用的這“華人”善於“制華”的美點。然而,華人對華人,其實也很會利用這種方法,而且非常巧妙。
雙方不必明言,彼此心照,各得其所;旁人看來,不露痕跡。據說那被利用的人便是哈吧狗,即走狗。但細細甄別起來,倒並不只是哈吧狗一種,另外還有一種是警犬。
做哈吧狗與做警犬,當然都是“以華制華”,但其中也不無分別。哈吧狗只能聽主人吩咐,向仇人搖搖尾,狂吠幾聲。他知道他是什麼樣的身分。警犬則不然:老於世故者往往如此。他只認定自己是一個好漢,是一個權威,是一個執大義以繩天下者。在那門庭間的方寸之地上,只有他可以彷徨彷徨,吶喊吶喊。他的威風沒有人敢冒犯,和哈吧狗比較起來,哈吧狗真是淺薄得可憐。但何以也是“以華制華”呢?那是因為雖然老於世故,也不免露出破綻。破綻是:他儼若嫉惡如仇,平時蹲在地上冷眼旁觀,一看到有類乎“可殺”的情形時,就蹤身向前,猛咬一口;可是,他決不是亂咬,他早已看得分明,凡在他寄身的地段上的(他當然不能不有一個寄身的地方),他決不傷害,有了也只當不看見,以免引起“不便”。他咬,是咬圈子外頭的,尤其是,圈子外頭最礙眼的仇人。這便是勇,這便是執大義,同時,既可顯出自己的權威,又可博得主人底歡心:因為,他所咬的,往往會是他和他東家的共同的敵人。主人對於他所痛恨,自己是並不明白表示意見的,只給你一些供養和地位,叫你自己去咬去。因此有接二連三的奮勇,和吹毛求疵的找機會。旁觀者不免有點不明白,覺得這仇太深,卻不知道這正是老於世故者的做人之道,所謂向惡社會“搏戰”“周旋”是也。那樣的用心,真是很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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