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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以後各章的梗概及片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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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伐軍入城

從重陽(約當陽歷十月中旬)錢良材在和光家飲酒,次日良材赴滬,然後,另起一章。開頭寫和光與婉卿到錢家去看望瑞姑太太(此時在重陽二十天之後),從瑞的談話中帶出婉曾改建二廳門窗與花園、小樓,(婉謂因要裝電線、電燈,牆上打孔,故乘勢改建。)花園裡挖一小池,小樓改為火牆,等等。瑞問所費若干,婉謂三、四千元而已。和光:小樓改為火牆是婉卿設計,招來上海工人。

婉請瑞到鎮看看她的新屋,又謂:良材赴滬時曾託婉看時局(北伐軍)發展,酌請瑞到鎮住,比鄉下平安。(點明此時為陽曆十一月初旬,北伐軍已圍武昌,孫傳芳軍在江西頑抗,節節敗退,謠言甚多。)瑞謂我隨時可走,婉即請同去,瑞又謂繼芳剛出過痧子,遲日再去。

此時要點明:瑞之貼身女僕除來姑(即常常生病之丫頭,買來的,時年十五歲),尚有郭琴仙——時稱為琴姑。

補前裝電線等談話時,瑞問:何不用電爐,而用火牆。婉謂電燈公司的機器是二萬瓩,裝照明燈已不少,朱老伯說:將來電燈恐未必明亮,如何能負擔取暖之電爐,而且用電爐也太貴,不如火牆,每天用木炭一百斤(不到一元)。

瑞姑太太備酒席款待婉卿,又請錢永順夫婦帶了兒女來(婉時亦攜家玉去)。婉帶了禮物送給姑太太:火腿、細點心、糟雞、糟鵝、新式白銅湯婆子,又送來姑、琴姑化妝品、毛衣、新式鏡匣,送永順家食物、衣料。來姑琴姑都稱不敢受此賞賜。婉:你們是伺候姑媽的,和眾人不同,應當如此。再說,我五、六歲時姑媽親自教我識字、寫字、背詩經,姑媽沒有女兒,我就是姑媽的女兒,一向少盡孝心,你們兩位代我,我看兩位就同妹妹似的,這點小禮品,何必掛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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