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我們總見過三十年前的照相罷。那些照相中的“主角”自然是被“照”的人。現在我們通行的個人照相大都是一個人站在那裡或坐在那裡,他背後倘使是雪白一片,那麼“照”的時候一定用白布幔做“背景”,倘使是黑的,那麼是黑布幔的“背景”;也有用折紋極顯明的深色的布幔的,那麼“照”出來時就象站在或坐在什麼“幔”前面了。
但是三十年前的人身照相卻不作興這麼簡單地只照了一個人。“人”雖是主角,可需要陪襯。他背後的那幅“背景”
一定是畫著園林樓閣,而且大多數畫得有一個洞門;被“照”的人通常是坐的,他的坐位通常是靠近那“背景”上的月洞門;他的椅子旁邊大概有一個茶几,茶几上擺著茶碗,水菸袋,自鳴鐘,帽筒,——更講究的,還有一套線裝書。三十年前,人們覺得非如此便不成其為一幀“造像”。
我並不贊成這樣“公式主義”的“佈景”,但是我以為倘使“照”一個人而要把這個人的生活環境、身分連帶“照”出來,那麼,在被“照”的人身邊加些什麼配搭的物件,就是一種“方法”。在這意義上說來,三十年前的人身“照相”就不象我們現在那樣目的只在留一個面相了,三十年前的人身照相除給人看了面相外,還企圖給人看這人的“個性”。
不過這種企圖一被“公式主義”所限制,結果就適得其反了。大概中國最早“照照”個人相片的,不外是達官貴人紳鏏E鉅商之流罷,大概是他們按照自己的生活習慣選定了要有怎樣的“佈景”罷,——從他們這些選定中,自然也透露了他們的思想意識的,然而後來營業性質的照相館卻將這樣的選定施之於人人,不問是阿貓阿狗都叫在這套“選定”前留下“面影”,那結果就只有可笑而已(這也是我的推想,以為當時照相館那一套公式主義的茶碗,水菸袋,帽筒,自鳴鐘之類,是從他們最早的主顧——達官貴人紳鏏E鉅商那邊學來的)。在這裡,我們就看見“公式主義”破壞了原來的頗有藝術意味的“企圖”,——給人看了面相以外,還給人看“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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