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到“自然主義”不免就聯想到“左拉主義”,又不免想到左拉的那種“專在人間看出獸性”的偏見;於是不免要厭惡自然主義了。
我請他們且慢著厭惡,我請他們且平心靜氣的想一想:有幾位批評家把自然主義加個綽號叫做“左拉主義”,把左拉所做的自然主義的作品稱為“自然派”,卻把其他各國文學家的自然主義作品稱為“寫實派”。為便於區別彼此的特殊面目偏見,這樣的分法自然也有一部分的理由;然而有行不去的時候,因為嚴格的說來,一個作家有一個作家的特殊面目,誰也不能和誰完全相同,非至一個人獨為一派不止。所以我們若要把許多作家分起類來,還是依著他們的犖犖大端的共通精神以為標準,而略去小小的不同,似乎較為妥當些。
這麼看來,法國的福樓拜、左拉等人和德國的霍普特曼,西班牙的柴瑪薩斯,義大利的塞拉哇,俄國的契訶夫,英國的華滋華斯,美國的德萊塞等人,究竟還是可以拉在一起的。請他們同住在“自然主義”——或者稱它是寫實主義也可以,但只能有一,不能同時有二——的大廳裡,我想他們未必竟不高興吧。
自然主義的真精神是科學的描寫法。見什麼寫什麼,不想在醜惡的東西上面加套子,這是他們共通的精神。我覺得這一點不但毫無可厭,並且有恆久的價值;不論將來藝術界裡要有多少新說出來,這一點終該被敬視的。雖則“將來之主義無窮”,雖則“光明之處與到光明之路都是很多”,然而這一點真精神至少也是文學者的ABC,走遠路人的一雙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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