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地方行政長官的州官,漢代叫州牧。
牧,是很早就有的官名。堯舜時代有十二牧,其實是大部落的酋長,兼任部落聯盟的職務。十二牧之上,還有四嶽,其實是小聯盟的盟主。後來,牧,慢慢成為治民之官的稱謂,叫牧夫、牧令、牧守、牧伯。
管理人民,就像放牧一樣嗎?
是。被漢武帝樹為道德楷模的愛國商人卜式,就是這麼認為的。當時卜式捐款甚多,卻不肯做官。於是漢武帝便說,你到朕的上林苑去放羊吧!
結果,上林苑的羊被卜式養得肥肥大大。
漢武帝大為讚賞。
卜式卻說,管理老百姓,也跟放羊一樣啦!
漢武帝聽他這麼說,便讓他做了縣令。沒想到,卜式先後擔任縣令的兩個縣,一派祥和太平。[12]
縣令也好,郡守也罷,豈非牧?
實際上,地方官就是帝國的牧羊人,他們的轄區也就是牧區。好一點的牧羊人如卜式,基本上無為而治順其自然;兇一點如寧成,便被批評為“如狼牧羊”。[13]
這樣看,州官叫州牧,並不奇怪。
不過,漢武帝設州之時,派出的官員不叫州牧,叫刺史。刺史的任務也不是牧民,而是牧官。他們要管的,是郡守和郡尉,縣令和縣長。
漢武帝,為什麼要這樣做?
因為帝國實在太大。據統計,秦郡三十六,漢郡一百多,縣則有一千三百個左右,“吏員自佐史至丞相十二萬二百八十五人”。如此龐大的隊伍,皇帝一人根本就管不過來,只好讓一部分官員去管另一部分官員。[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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