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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無所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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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苟而已”是孔子圍繞如何“正名”而提出的在言語談說時不能絲毫馬虎的要求,出自《論語·子路》:“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對於“無所苟而已”的具體內容,孔子作了多方面的闡述:

一是“辨物之理,以正其名”。故而有“(孔子)《春秋》一字寓褒貶”的“春秋筆法”。這反映了孔子在言語談說中,對於概念(名)的使用要謹慎,不能有絲毫馬虎,要“無所苟而已”。

二是“言必有中”。要求言語談說必須要符合道理,在孔子那裡,則是要求符合周禮。

三是“言而有信”。這是言語談說要誠實可信的表現。因此孔子要求“信近於義,言可復(實行)也”,反對言過其行,“君子恥其言而過行”。

孔子

四是“慎於言”。這是要求人們在進行言語交際的過程中要謹慎地言語,“敏於事而慎於言,就(靠近,看齊)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

五是“禮以行之”、“矜而不爭”。孔子認為作為一個君子,凡事都要合宜,要依照禮節來實行,也即“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禮以行之”最首要的是要做到“遜以出之”,即在言語交際活動中要以謙遜的態度說話。其次,要求在不同的場合要有不同的言語表現,如在吃飯、睡覺時不能說話,“食不語,寢不言”;坐在車中不左顧右盼,不能比比畫畫地快嘴快舌,“車中,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與父老鄉親說話時要溫和恭順,在宗廟朝廷中說話時要簡練而明白流暢,在朝中與下大夫說話時要溫和快樂,與上大夫說話時要正直恭敬。由於人的言語行為要符合“禮”,要受“禮”的約束,所以,在言語交際活動中,不能有爭強好勝的爭執。因此,孔子說:“君子矜而不爭”;“君子無所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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