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觀念
對於我們人類來說,有三個問題是普遍而永恆的:是什麼、為什麼、怎麼辦。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人文學科,其實都在各自領域試圖回答它們。只不過,並非所有人都能夠回答,或願意回答。
比如歷史學。
在人文學科(文史哲)當中,歷史學,尤其是考古學,可能最接近於自然科學。持之有故,言之有據,可以說是基本要求。所以,學歷史的,尤其是學古代史和世界史的,要比像我這樣學文學的靠譜,也比一般學哲學的靠譜。沒有證據的話他們不會說,以論帶史更是史家大忌。先入為主,主觀臆斷,結論在前,在史學界都是違反職業道德的。
由此造成的結果,是歷史學家一般更願意描述“是什麼”,而不願意回答“為什麼”,哪怕僅僅是為了避嫌。
這很讓人尊敬,但也遺憾。
沒錯,在尚未掌握大量證據,甚至在尚未接觸史料之前,就先驗地設定一個框架,然後按照某種所謂“正規化”去進行撰述,是危險的。歷史不是布料,可以隨便裁剪。歷史學也不能是布店或中藥鋪。沒有人能把整匹布披在身上。把藥材按照一定的順序放進一個個小抽屜裡,標明黃芪、黨參、當歸、白朮等,則充其量只是資料庫,不是歷史學。
因此,反對“以論帶史”,不能因噎廢食到不要史觀。事實上,一個偉大民族的文明史,也一定同時是她的觀念史。正是觀念,或者說,價值取向,決定了這個民族的文明道路。觀念的更新或堅守,則構成歷史的環節。這些環節就像古埃及的諾姆(部落和部落國家),被尼羅河聯成一串珠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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