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樂並非周的發明,殷商就有,夏也有。而且,商人之禮是奢侈的,商人之樂也是華麗的,甚至特別重視音樂之美。湯王的讚美詩《那》這樣唱道——
偉大啊繁多,
敲起手鼓。
鼓聲隆隆啊,
樂我先祖。
清亮的管樂,
齊整的步武。
鏗鏘有力的鐘磬,
神采飛揚的萬舞。[14]
呵呵,他們沒準還有唱詩班。
既然如此,為什麼還說“周公制禮作樂”?
因為周公讓夏商也有的禮樂脫胎換骨。他先複製其資料,再格式化其硬碟,然後按照自己的需要安裝另一個系統,結果便變成了全新的東西。
那麼,周的禮樂,跟殷商的又有什麼不同?
不妨先看什麼是禮樂。
從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看,禮就是禮器,即祭禮;樂就是樂器,即樂舞。這就是本來意義上的禮樂。周公要做的事情,當然並不僅僅是把夏商的祭禮和樂舞重新編排一遍,而是要實現質的飛躍和變化,從而把它們變成一種制度,變成鞏固政權、穩定社會、維持秩序和安定人心的工具。
◎甲骨文“禮”(甲3629)◎金文“禮”(何尊)
王國維、郭沫若都認為“象二玉在器之形”,因此“禮”最早是指禮器。
◎甲骨文“樂”(續3·28·5)◎金文“樂”(郘鐘)
許慎認為“象鼓鞞”(架子鼓),羅振玉認為是“琴瑟之象”,總之是樂器。
換句話說,商的禮樂是儀(儀式),周的是制(制度)。
問題是,這可能嗎?
完全可能。
我們知道,祭禮和樂舞都是有序的。比方說,在祭祀儀式上,接受致敬和禮拜的天神地祇、列祖列宗誰坐主席,誰算列席,要有一個序列;參加祭祀的人,誰是主祭,誰算助祭,也要有一個序列。如此,才能行禮如儀。至於樂舞,也必須當行則行,當止則止。起承轉合,井然有序,才能斐然成章。
秩序,是禮的本質,禮的精神。
禮既然是秩序,那就可以用來處理人際關係,維護社會安定。這就是周公的禮。它的意義,當然不再僅僅只是敬神祭祖,更在於身份認同和社會責任。說得再明白一點,就是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身份地位和社會角色,比如君臣父子,夫妻兄弟;也都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比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只要明確這一點,各自安分守己,就不會動亂。
這是西周社會的定海神針。
因此,它必須被確定為制度,這就是禮制;必須被應用於政治,這就是禮治;必須成為普遍進行的教育,這就是禮教;必須成為類似於法律的東西,這就是禮法。
禮制、禮治、禮教、禮法,就是周人安裝的軟體系統。
但這裡面有問題。
問題在於不平等。因為所謂禮樂制度,說到底就是“以等級定秩序”。按照這種制度,人與人之間是有高低貴賤之分的。君臣、父子、夫妻、兄弟,都不平等。而且,正因為不平等,才有秩序,叫“尊卑有序”。
這就無法讓人心理平衡。
是啊!人人生而平等,憑什麼有的尊,有的卑?
對此,周公他們自有一套說辭。可惜這些說辭未必讓人心服,更未必能讓人心悅。這個問題顯然必須解決。否則,實行禮制的結果,就不是秩序井然,而是憤憤不平。
周公的辦法,是用“樂”來調和。
磬是和鍾匹配的樂器。西周中期石磬發展成編磬。石磬略呈三角形,頂角為鈍角,上有一穿孔可以懸掛。兩底角略呈圓弧狀。陝西扶風召陳遺址出土。
什麼是樂?樂是音樂,也是快樂。換句話說,音樂是讓人快樂的,要想快樂就得像音樂。那麼,什麼是音樂?音樂就是“樂音的運動形式”,而樂音的特點就是差異。不同的樂音,音高、音長、音強、音色,都不同。但組合在一起,很好聽。可見不一樣或不平等不是問題,關鍵在於如何組織。
組織的原則就是和諧,和諧則是多樣統一。這也正是禮和樂必須構成同一個制度的原因所在。沒錯,禮辨異,樂統同;禮講多樣,樂講統一;禮維持秩序,樂安定人心。人心安定,秩序就能維持;秩序井然,社會就會穩定;社會穩定,政權就能鞏固。新興的周,也就能立於不敗之地。
這就是周公的“制禮作樂”。
他被後世尊為聖人,也不奇怪。
有聖人崇拜,就有了“看得見的力量”;有禮樂制度,就有了“行得通的手段”。一個環環相扣的完整系統工程就這樣建立起來,而按照這個系統建設的就是中華禮樂文明。
如此複雜的系統工程,當然一言難盡,但線索是清晰的——因為“君權天授”,所以要“以人為本”;因為以人為本,所以要“以德治國”;因為以德治國,所以要以禮維持秩序,以樂保證和諧,即“以禮立序,以樂致和”。
天授是旗幟,人本是綱領,德治是“一箇中心”,禮樂是“兩個基本點”,這就是周公的思想體系。
從這樣一整套思想體系出發,周人創立了四大制度——井田、封建、宗法、禮樂。井田是經濟制度,封建是政治制度,宗法是社會制度,禮樂是文化制度。井田顧民生,封建從民意,宗法敦民俗,禮樂安民心。至此,周文化和周制度的系統軟體,全部安裝完畢。
那就讓我們一一道來。
[14]《詩·商頌·那》:“猗與那與,置我鞉鼓。奏鼓簡簡,衎我烈祖。湯孫奏假,綏我思成。鞉鼓淵淵,嘒嘒管聲。既和且平,依我磬聲。於赫湯孫,穆穆厥聲。庸鼓有斁,萬舞有奕。我有嘉客,亦不夷懌。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溫恭朝夕,執事有恪。顧予烝嘗,湯孫之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