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樂並非周的發明,殷商就有,夏也有。而且,商人之禮是奢侈的,商人之樂也是華麗的,甚至特別重視音樂之美。湯王的讚美詩《那》這樣唱道——
偉大啊繁多,
敲起手鼓。
鼓聲隆隆啊,
樂我先祖。
清亮的管樂,
齊整的步武。
鏗鏘有力的鐘磬,
神采飛揚的萬舞。[14]
呵呵,他們沒準還有唱詩班。
既然如此,為什麼還說“周公制禮作樂”?
因為周公讓夏商也有的禮樂脫胎換骨。他先複製其資料,再格式化其硬碟,然後按照自己的需要安裝另一個系統,結果便變成了全新的東西。
那麼,周的禮樂,跟殷商的又有什麼不同?
不妨先看什麼是禮樂。
從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看,禮就是禮器,即祭禮;樂就是樂器,即樂舞。這就是本來意義上的禮樂。周公要做的事情,當然並不僅僅是把夏商的祭禮和樂舞重新編排一遍,而是要實現質的飛躍和變化,從而把它們變成一種制度,變成鞏固政權、穩定社會、維持秩序和安定人心的工具。
◎甲骨文“禮”(甲3629)◎金文“禮”(何尊)
王國維、郭沫若都認為“象二玉在器之形”,因此“禮”最早是指禮器。
◎甲骨文“樂”(續3·28·5)◎金文“樂”(郘鐘)
許慎認為“象鼓鞞”(架子鼓),羅振玉認為是“琴瑟之象”,總之是樂器。
換句話說,商的禮樂是儀(儀式),周的是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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