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的失策
有的人就反駁了,說房產稅是大勢所趨,利用我們國家政府強大的行政能力,怎麼會沒辦法把這筆稅收上來呢?
早在兩千多年前,漢武大帝就已經想到辦法了。公元前119年,衛青、霍去病又去北伐匈奴,戰爭使國家財政支出非常大。可恰逢太行山以東的整個山東地區頻發水患,民不聊生,很多稅收不上來,怎麼辦?酷吏張湯就向漢武帝進言,說有錢人多的是,他們受我們漢家天子的德政,都掙了錢,佔著房,躺著地。這些人為什麼不捐一部分財產出來為國效力呢?於是在財政能臣桑弘羊的支援下,他們制定了一種稅收法令,叫算緡[1]。兩緡的財產交一算,也就是6%的稅率,按說不是很高吧,可是在推行過程當中,就應了上一段許善達先生說的“零和博弈”。
@ruiruidai:我認為收房產稅就按他當初買房子的價錢來收。像這樣,退休的老人們就交得少:他們早就買房了,價錢也低。另一方面,房價也會往下跌:有那麼多的房子,也要交那麼多的稅。
俗話說:“眼珠子是黑的,銀子是白的。”誰看到已經掙到自己兜兒裡的銀子還要被拿走,肯定心不甘情不願。因此民間開始大量掩藏財富,老百姓哭窮,天天穿破衣爛衫。政府明明知道大量銀子藏在地窖裡,挖不出來,因為挖的成本很高。怎麼辦呢?漢武帝有辦法,兩年之後,即公元前117年,他推行了一個新的法律——告緡令。很簡單,你不是說你沒錢嗎,你有沒有錢我不知道,你們家鄰居知道啊,街里街坊知道你天天吃肉吃魚,你能說你們家沒錢?只要告發誰家有錢,一經查實,收上來的稅分得一半以作獎賞。窮人們就開始相互揭發了,鄰居告街坊,互相告,甚至兒子告老子、老婆告丈夫等等,按司馬遷的說法“一時告緡遍天下”。告緡令推行幾年之後,天下“商賈中家以上大率破之”。只要有點錢的基本上破產破家。以至於漢武帝的上林苑裡面堆滿了從民間告緡收上來的財產,一時國家財政非常寬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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