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媒體一樣,被拉下輿論王座的還有公關。
長期以來,媒體和公關既是沆瀣一氣的酒肉朋友,又是鉤心鬥角的談判對手。它們彼此利用:媒體藉助公關接近採訪物件、撰寫報道;公關透過媒體傳播客戶資訊、影響公眾認知。它們又經常上演控制與反控制:公關希望媒體只報道它們想透露的資訊,把客戶打扮成白雪公主推到公眾面前;媒體有時則不滿於公關對資訊的控制,希望以中立客觀的態度發掘正面與負面的事實,並表達獨立觀點。
唉,其實就是兩個中介代理之間的婚姻官司罷了:媒體自認為是受眾的信任代理人,公關則是客戶的授權代理方。就像是慈禧與慈安兩宮皇太后,共同把持輿論王國的話語權。
現代公共關係業經歷百年發展,已經發展出了一套成熟的話術體系,比如認知管理(Perception Management)和企業形象投射(Projection Of Image)等理論模型,藉此影響公眾認知、引導輿論甚至影響政治決策,然後向客戶收取公關費用。
這個行業由於太容易聽命於商業利益的指揮棒,並不像現代公共關係之父艾維·李(Ivy Lee)所倡導的那樣:“公眾必須被告知”,反而有時候起到相反作用。美國國會山外的遊說團體每年的收入就高達數十億美元。想知道他們是如何操作的?可以看看美劇《醜聞》(Scandal)。(請一定帶著批判的眼光觀看,電視劇畢竟有誇張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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