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是佛教論理學或邏輯,而發生於佛教以前。印度古時以因明教兒童。釋迦幼時,曾從婆羅門受因明學。《解深密經》最能表現他的論理思想。其後有龍樹的《方便心論》、無著的《瑜伽師地論》、世親的《如實論》,都談到因明學,但仍因襲古法。至陳那出,創三支因明法,比較簡明,為後人所遵用。
為什麼論理學叫因明呢?“明”就是學術的意思,講“立言所因”的學術,就叫“因明”。因明的目的,在於宣傳教義,駁斥異說,使他人瞭解。建立正面的主張,叫作“能立”。駁斥反面的主張,叫作“能破”,反面的言論,叫作“似立”及“似破”,表示它似是而非。又因悟他以自悟為本,而講現量智與比量智。現量智是不依賴語言文字而直接證知的方式,就是直覺。比量智是依文字語言推論而知。不正確的直證與推論,叫做“似現”及“似比”。能立的論式分“宗”、“因”、“喻”三支,與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式相似,茲將兩式列下以資比較:
因明將斷案(即結論)放在前面,兼為立言之規則,因為要向他人宣傳教義,就得首先提出主張的內容,然後加以證明。三段論法為純粹演繹法,因明包含了歸納法,因為“同喻體”之下還有“同喻依”為實證,還有“異喻體”及“異喻依”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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