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
胡適之先生一輩子勸人寫傳記和自傳。他認為不但大人物應該寫,小人物也應該寫,因為這是一般人儲存當代史料最好的方法,也是知識分子對文化應盡的責任。因此他老人家第一次向我“談學問”也是從“傳記”這一門“學問”開始的。原來,1952年我曾在林太乙所編的《天風》雜誌上寫過一篇“傳記”叫作《梅蘭芳傳稿》。胡氏看過之後便和我大談其“傳記”來。
我記得我寫那篇小文的動機原是林語堂先生引起的。有一次我們一批同學自海上釣魚歸來,林公伉儷留我們晚餐,因而談起了他們父女在紐約辦雜誌的計劃。林先生聽說我是學歷史的,就說:“你將來也可以寫寫當代名人的傳記。”他並舉出孫中山、黃興、梁啟超等名人做例子。我當時就說這些大傳記他老人家可以寫,我們這批無名小卒不能寫。寫了,也沒有人看。我認為看閒書的人通常只注意兩件事:“題目”和“作者”。如果“題目”既不新鮮,“作者”又不知名,那麼誰願意浪費時間去看呢?所以我向林先生說,我要寫的話我就寫梅蘭芳、胡蝶、杜月笙……如此,則讀者雖然不知道“作者”是老幾,但是看在“題目”份上,也得“瀏覽”一下!
太乙顯然同意我的看法,所以在她的雜誌出版時便把這“題目”登了個預告。於是我就變成胡適之所說的“逼上梁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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