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在牛津我感覺到了一種文藝復興之樂,那麼相應地,我知道我必須設法把自己還不算久遠的過去掩埋起來。我學會偷偷摸摸地把自己殘留的愛爾蘭口音抹掉,同時也把方格衣和圓頂硬禮帽換成時興的條紋衣和雜色圍脖。
傳聞說我這些日子裡有些“故作姿態”—這種指摘是荒唐的。有些人自小就對自己的天才瞭如指掌,他們明白自己和芸芸眾生的差異。所以他們並非“故作姿態”,而只是我行我素罷了。不過,他們對自己瞭解歸瞭解,但為世道所迫,卻又要擺出傳統的樣子,兩者竟有天壤之隔—得費一番腦筋才可調和。所以我嘗試過不同的個性,力圖找到和真實個性最相符的那一種。我得承認,我在穿著上是講究影響的,但實際上我真正想影響的人還是我自己。
英國人在這些問題上並無分寸感,所以我有時候遭到他們的挖苦。我並不是一個—用當時的流行語來說—“一級棒”或“頂了尖”的人,所以我無法和同時代人結成親密的關係。當然,也有些例外—其實英國社會生活中,例外無處不在。
我在牛津最好的朋友是畫家弗蘭克·邁爾斯。可惜啊,他最後死在奧恩加爾的一傢俬人精神病院裡。就在他臨死前我去看望過他。他的房間很小,我在看護員的密切注視下走了進去,他深深鞠了一躬假裝向我致敬。“啊,我看他們也把你放出來了,奧斯卡?”他的言談有邪靈附體者的那種奇特的清晰感,這讓我感到無助,如同一個被雷鳴嚇著的嬰兒。他拍拍我的後背,聲如洪鐘地大笑起來:“奧斯卡,”他說,“你要學會帶一根榛木棒子,隨時驅趕憤怒的人。”就這樣嘻嘻哈哈了一陣子之後,他把臉轉向牆壁,不再正視我。“記住,”他不斷重複說,“人死如犬。人死如犬。”見我摸不著頭腦,我瞧了瞧看護員,看護員向我眨了眨眼,要引我出門。我正要走,弗蘭克衝到一個小桌子旁,小桌子上堆了一疊畫,他拿出一張遞給我:“這是你自己的畫,奧斯卡。忘卻之花。”原來他沿著我的名字畫了一些同心圓,有紅色,也有綠色,構成了一朵巨大的花朵,花瓣還沒綻放。我匆匆逃離了這可怕的地方,彷彿是在逃離染過鮮血的土地。一出精神病院的門,我就把那東西給扔了。羅納德·高爾勳爵—薩瑟蘭公爵的小兒子,和我一度過從甚密—說弗蘭克認為我造就了他的個性,最後又任其敗壞。這是無端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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