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予弟守文來學,告之以立志。守文因請次第其語,使得時時觀省;且請淺近其辭,則易於通曉也。因書以與之。
夫學,莫先於立志。志之不立,猶不種其根而徒事培擁灌溉,勞苦無成矣。世之所以因循苟且,隨俗習非,而卒歸於汙下者,凡以志之弗立也。故程子曰:“有求為聖人之志,然後可與共學。”人苟誠有求為聖人之志,則必思聖人之所以為聖人者安在。非以其心之純乎天理而無人慾之私與?聖人之所以為聖人,惟以其心之純乎天理而無人慾,則我之慾為聖人,亦惟在於此心之純乎天理而無人慾耳。欲此心之純乎天理而無人慾,則必去人慾而存天理。務去人慾而存天理,則必求所以去人慾而存天理之方。求所以去人慾而存天理之方,則必正諸先覺,考諸古訓,而凡所謂學問之功者,然後可得而講,而亦有所不容已矣。
夫所謂正諸先覺者,既以其人為先覺而師之矣,則當專心致志,惟先覺之為聽。言有不合,不得棄置,必從而思之;思之不得,又從而辨之,務求了釋,不敢輒生疑惑。故《記》曰:“師嚴,然後道尊;道尊,然後民知敬學。”苟無尊崇篤信之心,則必有輕忽慢易之意。言之而聽之不審,猶不聽也;聽之而思之不慎,猶不思也;是則雖曰師之,猶不師也。
夫所謂考諸古訓者,聖賢垂訓,莫非教人去人慾而存天理之方,若五經、四書是也。吾惟欲去吾之人慾,存吾之天理而不得其方,是以求之於此。則其展卷之際,真如飢者之於食,求飽而已;病者之於藥,求愈而已;暗者之於燈,求照而已;跛者之於杖,求行而已。曾有徒事記誦講說,以資口耳之弊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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