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列強紛爭的複雜形勢,張作霖一方面電請北京政府採取措施;另一方面調兵駐防,加強對中東路的保護(稱為護路軍)。1919年1月25日,北京政府交通部密電稱:“日美等國協議共管中東鐵路之事,並未徵得我國同意,這是置我國主權於不顧,我國絕不能承認。”
所謂“國際共管”,按照列強們的說法,是將外國人在中國東北建的鐵路置於國際管理之下,以免一國專權壟斷。張作霖在受訪時說,如果列強真的有這麼好的心腸,他倒是非常贊成,可問題是不能只“共管”中東鐵路,南滿鐵路怎麼辦?也得“共管”起來啊!
“如能把南滿鐵路收歸國際管理,中東鐵路我也寧願犧牲,交歸國際管理。倘若不然,只把一箇中東路收歸國際管理,我姓張的是極端反對,無論它是什麼國家,怎樣決定的,我張作霖是絕不聽那套的。”
張作霖鄭重宣告:“我就知道中東路是中國人的鐵路,應當歸中國人管理。(對中東路)我自有辦法,總之,我是絕不放鬆的!”
1919年11月,霍爾瓦特重返哈爾濱,並且稱中東路附屬地內的俄國人仍擁有國家統治權。吉林督軍鮑貴卿而後致電霍爾瓦特,請他收回自己所說的話,因為“中東鐵路系中國領土,中國自有完全主權”。
一招不成,霍爾瓦特又來一招,說至少中東路附屬地內的軍事和行政權應歸他統轄。中方迴應:霍爾瓦特僅為鐵路總辦,無擔負國家統治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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