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我十九歲,以高中二年級肄業身份考大學,誤入臺大法律專修科,就是後來的法律系司法組。入學日期,是1954年9月14日。在課堂上,我極為頑皮,喜歡挑老師的錯。當時“司法行政部部長”林彬老師教我“刑法總則”,有一天他講到李大釗的死,講錯了,我立予糾正,他很有雅量更正。還有一位孫嘉時老師,做過建國中學校長,人很渾,又教的是“三民主義”,更是我糾正的物件,兩人甚至在課堂上吵起來。教我英文(“英美法學名著選讀”)的是曹文彥老師和桂裕老師。桂裕老師學問淵博,又高壽,四十年後我辦《求是報》時,還有信給我。最有趣的,是他的英文滿口上海腔,並且念出的重音多於應有的重音,把自由liberty念成“癩屄利臺”,我聽了大笑。教我“中國司法組織”的是徐世賢老師,他也高壽,他一輩子做的最大好事是配合他的老師林彬創辦法律專修科,一輩子做的最大壞事是提拔了一個大酷吏大渾蛋——他的女婿李元簇是也。教我“國文”的是曲穎生(顯功)老師,燕京大學出身,寫過《韋莊年譜》,他謙虛有禮,對我的國文程度一再讚揚,日後還請我到他家吃過飯。教我“經濟學”的是王作榮老師,那時他三十三歲,初來教書,還是生手,有一次畫曲線圖“巷”住了,竟畫不出來了。他是很有才華,也很有啟發力的。表情雖然嚴肅得像張撲克,但也會突然笑一下。我有次劈頭大聲將他一軍:“三民主義到底有沒有缺點啊?”他應聲脫口而出:“當然有啊!”我追問:“缺點在哪裡啊?”他厲聲回答:“我不敢講啊!”然後突然笑一下,全班為之鬨堂。我離臺大法學院後三十四年,幾次看到他早起獨自快步於大馬路上,風雨無阻。有一天在敦化南路和平東路口兩人對面碰到,我問他還記得他有個學生叫“李敖”嗎?他說,人家說李敖是他學生,沒想到今天有緣重逢。後來石齊平約我們見面,自此偶相過從、吃飯聊天,我義助章孝慈舉辦拍賣預展那天,他還親臨送花捧場。他跟高新武他們打筆仗的時候,我還參戰衛護過他。1989年4月4日,他有信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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