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同飯店比蓬巴達酒家好。”瑟芬叫著說。
“我喜歡蓬巴達勝過愛同,”勃拉什維爾說,“這裡來得闊綽些,有些亞洲味兒。你們看下面的那間大廳,四面牆上都有鏡子。”
“我只注意盤子裡的東西。”寵兒說。
勃拉什維爾一再堅持說:
“你們瞧這些刀子。在蓬巴達酒家裡刀柄是銀的,在愛同店裡是骨頭的。銀子當然比骨頭貴重些。”
“對那些裝了銀下巴的人來說,這話卻不對。”多羅米埃說。
這時他從蓬巴達的視窗望著殘廢軍人院的圓屋頂。
大家寂靜下來。
“多羅米埃,”法梅依叫道,“剛才李士多里和我辯論了一番。”
“辯論固然好,相罵更加妙。”多羅米埃回答。
“我們辯論哲學問題。”
“哼。”
“你喜歡笛卡兒還是斯賓諾莎①?”
①斯賓諾莎(Spinosa),十八世紀荷蘭唯物主義哲學家。
“我喜歡德佐吉埃①。”多羅米埃說。
下了那判詞以後,他又喝酒,接著說:
“活在世上,我是同意的。世界上並不是一切都完蛋了的,既然我們還可以胡思亂想。因此我感謝永生的眾神。我們說謊,但我們會發笑,我們一面肯定,但我們一面也懷疑。三段論裡常出岔子。有趣。這世上究竟還有一些人能洋洋得意地從那些與眾不同的見解中拿出一些特別玩意兒。諸位女士,你們安安靜靜喝著的那些東西是從馬德拉②來的酒,你們應當知道,是古拉爾-達-弗萊拉斯地方的產品,那裡超出海面三百十七個脫阿斯③!喝酒時你們應當注意這三百十七個脫阿斯!而那位漂亮的飯店老闆蓬巴達憑著這三百十七個脫阿斯,卻只賣你們四法郎五十生丁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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