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
李辰民
美國作家約翰-格里森姆的《陷阱》(原名TheFirm)是一部多主題的社會通俗小說。初讀給人的印象似乎主要是揭露黑手黨的犯罪活動。然而再從多種角度考量,這部小說的思想遠不止於此。它還涉及到司法界的黑暗、金融界的腐敗、律師的墮落、金錢的誘惑等等方面。而所有這些思想主題又都是在主人公米切爾-麥克迪爾與其他人物錯綜複雜的關係中顯示出來的。
米切爾本是哈佛大學法學院的一個窮大學生。由於成績優異,才華出眾,他在畢業前夕就已是美國三大法律顧問公司爭相邀聘的物件。就在他對職業選擇舉棋不定之時,突然殺出一匹“黑馬”——田澤西州孟菲斯的一家小小法律顧問公司(本迪尼-蘭伯特暨洛克法律顧問公司)向他發出了邀請的訊號。高薪、免費汽車、低價房屋、醫療保險、退休金、度假、服裝費等一系列優厚待遇,強烈地吸引著他。經過實地考察,他更感到這家公司人員精幹、實力雄厚、財源茂盛。金錢與物質的誘惑,加上渴求賺大錢的心理慾望,使他毅然帶著年輕的妻子投入了“本迪尼”的懷抱。
可是,米切爾到達孟菲斯遇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該公司的兩位律師突然“遇難”身亡。他充滿歡樂的心一下子變得沉重和灰暗起來。這彷彿是一個不祥之兆,又彷彿是“本迪尼”給他上的第一堂課。米切爾接受“本迪尼”教育的第二堂課,就是他的上司埃弗裡向他傳授賺錢的門道。用埃弗裡的話來說,“律師就是要做研究工作,研究如何鑽稅法的空子”。埃弗裡有其言也必有其行,他曾親自指導客戶偷稅漏稅達數百萬美元。本迪尼-蘭伯特暨洛克法律顧問公司便乘機收取高額“律師顧問費”,從中大撈油水。埃弗裡還給米切爾講解開賬單的訣竅,教他如何幹8小時,開12小時的賬單,“反正倒黴的是客戶”。天真單純的米切爾認為弄虛作假不道德,是對律師職業神聖感的褻瀆,而“本迪尼”的合夥人卻告誡他:弄虛作假是律師必備的“第六感”。“律師不過是一張嘴,隨時可以賣給出最高價碼的人。不論是誰,惡棍也好,混蛋也好,只要付得出高得怕人的費用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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