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寫作為生。有人對我說:像你這樣寫是不行的啊,你沒有生活!我雖然長相一般,加上煙抽得多,覺睡得少,臉色也不大好看。但若說我已是個死屍,總覺得有點言過其實。人既沒有死,怎麼就生活了呢?筆者過著知識分子的生活,如果說這種生活就叫做“沒有”,則帶有過時的意識形態氣味——要知道,現在知識分子也有幸成為勞動人民之一種了。當然,我也可以不這樣咬文嚼字,這樣就可以泛泛地談到什麼樣的生活叫做“有”,什麼樣的生活叫做“無”;換句話說,哪種生活是生活,哪種生活不叫生活。眾所周知,有些作家常要跑到邊遠、偏僻的地方去“體驗生活”——這話從字面上看,好像是說有些死人經常詐屍——我老婆也做過這樣的事,因為她是社會學家,所以就不叫體驗生活或者詐屍,而是叫做實地調查——fieldwork。她當然有充分的理由做這件事,我卻沒有。
有一次,我老婆到一個南方小山村調查,因為村子不大,所以每個人都在別人眼皮底下生活。隨便哪個人,都能把全村每個人數個遍,別人的家庭關係如何、經濟狀況如何,無不在別人的視野之中;歲數大的人還能記得你幾歲出的麻疹。每個人都在數落別人,每個人也都在受數落,這種現象形成了一條非常粗的紐帶,把所有的人捆在一起,婚喪嫁娶,無不要看別人的眼色,個人不可能做出自己的決定。她去調查時,當地人正給自己修墳,無論老少、健康狀況如何,每個人都在修;把附近的山頭都修滿了椅子墳。因為這種墳異常的難看,當地的景色也異常的難看,好像一顆癩痢頭。但當地人陷在這個套裡,也就喪失了審美觀。村裡人覺得她還不錯,就勸她也修一座——當然要她出些錢。但她沒有修,堂堂一個社會學家,下去一個月,就在村裡修了個椅子墳,這會是個大丑聞。這個村裡的“文化”,或者叫做“規範”,是有些特異性的。從總體來說,可以說存在著一種集體的“生活”。但若說到屬於個人的生活,可以說是沒有的。這是因為村裡每個成年人惦記的都是一模一樣的事情:給自己修座椅子墳就是其中比較有趣的一件。至於為什麼要這樣生活,他們也說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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