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西方的發展學者說:貧窮是一種生活方式。言下之意是說,有些人受窮,是因為他不想富裕。這句話是作為一種驚世駭俗的觀點提出的,但我狹隘的人生經歷卻證明此話大有道理。對於這句話還可以充分地推廣:貧困是一種生活方式,富裕是另一種生活方式;追求聰明是一種人生的態度,追求愚蠢則是另一種生活態度。在這個世界上,有一些人在追求快樂,另一些人在追求痛苦;有些人在追求聰明,另一些人在追求愚蠢。這種情形常常能把人徹底搞糊塗。
洛克先生以為,人人都追求快樂,這是不言自明的。以此為基礎,他建立了自己的哲學大廈。斯賓諾莎也說,人類行為的原動力是自我儲存。作為一個非專業的讀者,我認為這是同一類的東西,認為人趨利而避害,趨樂而避苦,這是倫理學的根基。以此為基礎,一切都很明白。相比之下,我們民族的文化傳統大不相同,認為禮高於利,義又高於生,這樣就創造了一種比較複雜的倫理學。由此產生了一個矛盾,到底該從利害的角度來定義崇高,還是另有一種先驗的東西,叫做崇高——舉例來說,孟子認為,人皆有惻隱之心,這是人先天的良知良能,這就是崇高的根基。我也不怕人說我是民族虛無主義,反正我以為前一種想法更對。從前一種想法裡產生富裕,從後一種想法裡產生貧困;從前一種想法裡產生的總是快樂,從後一種想法裡產生的總是痛苦。我堅定不移地認為,前一種想法就叫做聰明,後一種想法就叫做愚蠢。筆者在大學裡學的是理科,憑這樣的學問底子,自然難以和專業哲學家理論,但我還是以為,這些話不能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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