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人也得吃飯。
俠,其實有很多種。
有一種俠很有錢,出手也很闊綽,所以被人稱之為豪俠!
十三年少時賺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在年紀大些之後,在江湖上混不動了——
比如說現在這歲數,用掙來的錢尋一處幽靜雅緻的大宅子,也不用很大,夠住就行,然後有幾個丫鬟伺候日常起居。
丫鬟不用太多,二三十個就足夠。
要都是年輕貌美的小姑娘話…其實三五個和七八個也沒太大的區別,太多也應付不過來。
當時十三就幻想每天聽到可愛的小丫鬟們甜甜的喊著自己“老爺”“老爺”。
人生如此,足矣!
只可惜,大宅子和小丫鬟們現在統統都變成了過眼雲煙。
“甘霖涼!現在錢這麼好賺的樣子,一定要找機會完成這個目標啊。”
如此,十三確定了重出江湖的第一目標——賺錢!
賺大錢!
重出江湖的第七天…有點不順利。
賺錢這種事情十三是有些經驗的,可是巧婦難營無米之炊啊!
沒本錢要怎麼做生意?好在十三以前在江湖上朋友足夠多。
他以前是個惡人,級別比較高的那種,除了認識不少惡人以外,在很多正道人士的眼裡基本都能混臉熟,
那種遠遠看到個花生大點的背影,便能夠立馬認出對方的關係。
只不過看到之後大家不是操起傢伙幹架,就是玩你追我趕的小遊戲。
其實吧…江湖中人都很是隨性灑脫,並不會去講究太多條條框框,只要不去觸碰到人家底線,大多數的好人和惡人還是照樣可以做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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