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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歌、曾參兩人休息了一會兒,又繼續往下讀《論語》。
“下一篇編排的是哪些內容啊?”樂歌問道。
曾參趕緊拿起竹簡,看了起來。然後!雙手遞給樂歌。
樂歌沒有接,一擺手拒絕了。
“說吧!我懶得看!抓緊時間!”
“是!樂伯伯!”曾參應道:“這一篇是寫‘做人之根本’的!”
“哦?”樂歌應道。
曾參解讀道:“先生認為:做人之根本,先學禮樂!只有先學禮樂,才懂做人。只有先學禮樂,然後才可以去做官!”
“哦?”
“先生還舉例說:比如說他的學生,都學習了禮樂,結果一個個都去做官了!”
“哦?”樂歌又應道。然後問道:“那麼?這篇文的名字應該叫‘做人之根本篇’了?”
“不是!樂伯伯!”曾參應道:“這篇叫‘先進篇’!樂伯伯!”
“嗯!知道了!開始讀文吧!”
“是!樂伯伯!”曾參應道。
子曰:“先進於禮樂,野人也;後進於禮樂,君子也。如用之,則吾從先進。”
“什麼意思?”樂歌習慣性地問道。
曾參解讀道:“先生說:那些先學習禮樂而後再做官的人,他們大多是原來沒有爵祿的平民,他們是透過學習禮樂等知識而後才走上仕途的;那些先當了官然後再去學習禮樂的人,他們都是世襲爵祿的官富子弟。如果要優先錄用人才的話,那我主張優先錄用那些先學習禮樂等知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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