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完字,孔子才把樂歌當成小舅子看待,讓他坐到席位,關心地詢問這一個多月的事。
“你都跑哪裡去了?我和阿姑都著急!”
“咳咳咳!”樂歌假笑道:“我去卞邑了,跟人合夥當遊獵,每個晚上都能捕獵一擔挑呢!我們賣的價格低,每天都能賣十個刀幣。他六個我四個,他管我吃!……”
聽了樂歌的話後,孔子才放心。覺得樂歌真的不那麼傻,也知道給便宜給別人佔。
你要是跟別人平分的話?別人佔不了多少便宜,對你的態度就會不一樣。以後!也就懶得跟你來往,無所謂跟你來往。
“以後不要去打獵了!就在家裡!一邊跟先生學識字、寫字,一邊當護衛,保護學校!知道麼?我知道你思想慢!多說兩遍,應該能跟上班的!是不是?”
見孔子還是把他當成過去的傻子樂歌,樂歌只得傻笑著:“咳咳咳!”
“樂歌!你都記住了麼?這是什麼字?”亓官氏(阿姑)不放心,當場考了起來。
樂歌傻笑不肯說,可是!亓官氏很著急。
孔子見樂歌傻笑,也以為樂歌忘記了。趕緊在一邊提醒道:“你別逼他!逼他他可能真的想不起來了。”
然後!向樂歌提示:這個字是什麼字?
見孔子是認真地,還是把他當傻子,樂歌不但不生氣,還很感動。
真的!孔子不像是裝的,是真心教他識字。
無奈之下!樂歌也只得認真起來,當個識字的小學生,認真學習。老師考他什麼,他就規規矩矩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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