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
洛陽城中的任何一條訊息,都逃不過皇帝輕聲眼睛,用個誇張的比喻,那條水溝堵住了,皇帝都是第一個知曉的。
只要他想,就能知道。
而,交州士子哭張都護的事情一傳出,李嘉就感覺不妙。
這小子是在刷威望啊!
為何?
就是為了即將到來的春試,以及最後的殿試,從而想要獲取更大的名次。
這讓李嘉頗為氣惱,這種下作的手段,他還偏偏擋不住。
無他,雖然說,科舉已經開始實行糊名制,甚至嚴厲打擊請託等行為,但依舊風氣數百年,還是有些許遺留的。
而,博取名聲的舉措,李嘉其實並不在意,名聲再大,考取不了,也是白搭。
讓他氣惱的是,這種哭地方主官的行為,以及百姓們誇讚等來看,從中央到地方,依舊存留有州郡為國的風氣。
也就是說,一州的百姓,把州刺史當作主君來效忠,尊敬,這是從兩漢時期遺留下來的,如今依舊還有。
比如,在避諱原則上,明清時期,只需要避諱皇帝家族,而在唐宋時期,地方州刺史,以及其家屬,也得避諱。
像,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就是在北宋時,常州太守田登規定,在他治下的人們都要避諱其名字,誰誤犯了,他就很打板子,很多吏卒因此捱了板子。
於是,人們不得不把“燈”(諧音“登”)改叫“火”。此州有個慣例,正月十五擺花燈,允許民眾進城觀看,本是點燈三日,但只能貼布告說:“本州依照慣例,放火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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