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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再說,奔出去幾步發現沒人跟上,回頭一看那小個男人定住似的釘在原地,小腿抖成秋風殘葉,怔怔看著逐步走近的喪屍。

鄭硯吐了口唾沫,罵了聲操,跑回去踹上男人屁股,吼道:“傻逼!跑啊!”

男人如夢初醒,撒丫子跑起來。

鄭硯一邊健步如飛,大腦迅速運作。喪屍的行動並不快,大約兩秒邁動三步,他們的優勢是速度和敏捷力勝於喪屍——在沒有變異喪屍的前提下。可是喪屍是不會疲勞的,如果沒有脫身之法,等他們跑到斷氣,遲早會被喪屍追上。

如果逃不掉怎麼辦?自己八成不會變喪屍,幾百個喪屍撲上來吃他,一人一口就沒了。就算變成喪屍他可能也是骷髏喪屍……鄭硯亂七八糟的想,思緒亂成一團。一口氣跑了三公里,把喪屍小分隊遠遠拋在後面,鄭硯實在跑不動了,雙手撐住膝蓋,彎腰大喘氣。

那個小個子也是累極了,臉色蠟白,看著不像做慣體力活的,軟軟躺在地上。

鄭硯緩了口氣,直起身望著村子的方向。幾百只喪屍分散一片,最左和最右相距幾十米,形成一道灰沉色的地平線。照這個速度計算,再有五六分鐘就能追上來。

這麼跑不是辦法,鄭硯想。除非這麼一路跑回基地……簡直痴心妄想,基地離這裡直線幾十公里,加上需要繞路喪屍集聚的縣城,足有百多公里,跑到死更現實一些。或者往附近村鎮去,只是他們沒有車,沒有防護工具。鄭硯的武器是一把大刀,適合近距離戰鬥,以他的身手,和三五個喪屍搏鬥還能應付,再多就難說了。末世後,冬夏兩季拉長,春秋季節縮短,現在十月底了,天氣還很炎熱。他們都光著胳膊,如果這幅尊容走進縣鎮內部,走進喪屍的包圍圈,被抓撓一下,就沒活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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