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拉認真聽著,在消化著李麗薩的話。
李麗薩接著說:“但是,過了週日下午六點,保羅也可以報警,說我遺棄李拉拉。因為該是我和李拉拉在一起的時間,而李拉拉和保羅在一起,這就是遺棄。”
莎拉問:“撫養計劃裡有規定接送的地點嗎?”
李麗薩說:“沒有。保羅可以指定任何一個地方是接李拉拉的地點,而我也可以指定任何一個地方是接李拉拉的地點。如果我報警,說保羅綁架。警方會幫我聯絡保羅的,然後會告訴保羅,趕緊把小孩送來。不會立案,認為是保羅綁架李拉拉。報警只可能對我不利,因為我不合作。但是保羅卻會把這件事提交法庭,說我遺棄,而且有證據。法庭會按照撫養計劃判我入獄的。”
李麗薩接著說:“法律就是法律。撫養計劃就是法庭執行的唯一法律依據。而且,我並不知道保羅的住址。他搬走是事實,但是他搬到哪裡去,他從來就沒有告訴我他的真實住址。什麼他搬到外州,谷歌地圖顯示需要16個小時的開車時間,都是他給我講的。所以我即使提交新的撫養計劃,沒有他的地址,找不到他人,法庭根本不接受我的申請。”
李麗薩補充道:“他說的那個州我以前去過一次。從我這裡到他那裡,開車的話,中間要穿過幾座大山和幾個原始森林。手機訊號根本不通,中間有很長時間沒有人煙,連加油站都沒有。我當時入山之前給車加滿油,還帶了一罐備用油在車內。等油都用完了,才穿過那段區域,抵達加油站,繼續加油前進。我當時帶的是衛星導航。他的車很破,隨時可能拋錨。而且那裡有標識,有狼出沒。中途車子拋錨,很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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