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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煙通讀了《靈諭》?”
聽到這個訊息,馬哨不禁有點驚訝。
當前版本的《靈諭》大約有十五萬字,涉及的領域非常豐富,數學物理,人文歷史,無所不包。
雖然儘可能避免晦澀是它的基本寫作原則之一,但想要通讀一遍,怎麼也要五千詞彙量。
不僅是詞彙量的問題,這對閱讀能力甚至唾液分泌能力,都是一個極大的考驗。
讀完十五萬字的內容,即使中間允許多次休息,絕大多數人讀到一半估計就要無法控制嘴皮了。
事實上,所謂通讀《靈諭》即獲自由,只是馬哨隨便設定的一項最高獎勵,畫個大餅而已,他並不認為那些戰犯中有人能做到。
結果沒想到,還真有人做到了。
不得不說是個狠人。
“是的。他有不錯的阿帕奇語基礎,所以很快就掌握了大量詞彙。”下雨天點頭。
“……再加上他確實很有語言才能,所以可以完成這項壯舉。”
馬哨想了下,問道:“他獲得自由後,有沒有考慮過離開眠熊城?”
下雨天微笑:“如果濃煙想離開,我可不會就這樣給他自由。”
“正因為看他已經心向阿帕奇,所以我才讓他通過了這項挑戰……畢竟,如果真要挑錯的話,十五萬字怎麼可能一點錯誤都沒有。”
“濃煙現在是眠熊城的合法居民,並且在學校擔任實習老師,我原本計劃讓他明年轉正。”
他停頓了一下:“不過,現在看來,他應該更適合擔任阿帕奇通訊社的總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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