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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在文鬥寨,人們有兩份正業。第一份是掰著手指算時令,守著季節種田地;第二份則是上山砍伐杉木,待下春雨小溪漲水後,把杉木拖拽出來,到大河換回一年的油鹽錢。
其餘的日子裡,寨上人最關心的是哪家的小豬仔夜晚被野貓叼走了,第二天在村口發現一堆大腸和一個豬頭。撿回來洗乾淨,拌青辣椒炒一鍋,叫上要好的鄰居,喝下很多米酒。
又或者哪家的耕牛在過一段窄路的時候,閃腳滾下山坡,等到在一個深山溝裡找到時,牛早已經斷氣。主人家必叫上五六個人,把牛肢解了揹回來。大塊的好肉拿去寨上叫賣,零碎的散肉和牛頭、牛腳、下水(內臟),就用來招待出力幫忙的人。
出了這樣的大事,主家的親戚少不了也聞訊趕來探望,幫襯一些零錢,說了很多安慰人的話,又吃了一些牛肉和米酒,才逐漸散去。
日子便這樣一天天過下去。
我讀小學那幾年,村裡學校有個老師姓高,是寨上的一個親戚。有天,高老師竟和村裡的一夥人到清水江對面山上打死了一頭野豬,抬回來。
這在村裡可是件了不起的大事,一路上,全村人都在爭相談論著這件事,而小孩們則紛紛圍上去看新鮮、看熱鬧。我也是平生第一次看見這麼龐大的巨獸。但野豬那長長的,讓人膽寒的獠牙,以及那兇狠而可憐的眼神,讓我做了好長時間的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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