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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察……
這是明代吏部考核京官的一種制度,洪武時規定三年一考,後改為十年一考,弘治年間又規定六年舉行一次。
京察與大計制度的存在,本身目的在於獎優懲劣,使各級官員能夠恪盡職守,為朝廷統治做出貢獻。
然而正因為涉及了官員的獎懲,結果造成徇私舞弊等結黨現象十分明顯,在發展的後期已經很難真正實現應有的作用。
尤其是到了明代後期、由於張居正病逝後浙黨、齊黨、楚黨等鄉黨崛起,他們之間的黨爭爆發而導致明朝國力衰弱。
面對黨派之間操縱朝政,政治黑暗,軍事衰敗,財政拮据,而苛徵暴斂益形繁重,東林黨應運而生。
並且由於東林黨不限於鄉黨這種地域的特性,因此東林黨發展迅速,人數龐大,很快就在朝廷上佔據了一席之地。
東林黨人認為是黨爭導致了朝廷國力衰弱,因此產生出了最簡單的想法就是結束黨爭。
他們強烈要求改變宦官專權亂政的局面,主張“政事歸於六部,公論付之言官”,使天下“欣欣望治”。
對於皇室、他們竭力反對皇帝派遣礦監、稅使到各地進行瘋狂掠奪、橫徵暴斂。
對於民事、又主張既重視農業,也重視工商業,要求惠商恤民、減輕賦稅、墾荒屯田、興修水利;反對屢見不鮮的科舉舞弊行為。
聽上去似乎很好,但實際上由於東林黨人來自天南地北,所有人都有自己的小心思,因此其中不少人是為了從其他黨派手中奪取權利而加入的東林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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