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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一九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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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03致胡適〔1〕適之先生:寄給獨秀的信,〔2〕啟孟以為照第二個辦法最好,他現在生病,醫生不許他寫字,所以由我代為宣告。

我的意思是以為三個都可以的,但如北京同人一定要辦,便可以用上兩法面第二個辦法更為順當。至於發表新宣言說明不談政治,我卻以為不必,這固然小半在"不願示人以弱",其實則凡《新青年》同人所作的作品,無論如何宣言,官場總是頭痛,不會優容的。此後只要學術思想藝文的氣息濃厚起來----我所知道的幾個讀者,極希望《新青年》如此,----就好了。

樹一月三日

註釋:

〔1〕胡適(1891--1962)字適之,安徽績溪人。早年留學美國。一九一七年任北京大學教授。"五四"時期是新文化運動的右翼代表人物。後來先後投靠北洋軍閥和國民黨反動派。當時曾參加《新青年》的編輯工作。

〔2〕寄給獨秀的信指胡適於一九二○年底或一九二一年初給陳獨秀的信。此信發出前曾交魯迅等人傳閱徵求意見。信中胡適為改變《新青年》的性質提出"三個辦法"時說:"1.聽《新青年》流為一種有特別色彩之雜誌,而另創一個哲學文學的雜誌,篇幅不求多,而材料必求精。......

2.若要《新青年》'改變內容',非恢復我們'不談政治'的戒約,不能做到。但此時上海同人似不便做此一著,兄似更不便,因為不願示人以弱,但北京同人正不妨如此宣言。故我主張趁兄離滬的機會,將《新青年》編輯的事,自九卷一號移到北京來,由北京同人於九卷一號內發表一個新宣言,略根據七卷一號的宣言,而注重學術思想藝文的改造,宣告不談政治。孟和說,《新青年》既被郵局停寄,何不暫時停辦,此是第三辦法。"210630致周作人二弟覽:昨得來信了。所要的書,當於便中帶上。母親已愈。芳子殿今日上午已出院;土步〔1〕君已斷乳,竟亦不吵鬧,此公亦一英雄也。ハゲ公昨請山本〔2〕診過,據云不像傷風(只是平常之咳),然念の為メ〔3〕,明日再看一回便可,大約〔4〕星期日當可復來山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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