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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就到了中午。
陳宣請洪宇來到一家叫‘福滿樓’的酒樓,大吃一頓。
吃完飯,洪宇回到武館修煉。
陳宣則是準備回家一趟。
這六天都在武館,二十兩隻是習武的學費,在武館吃喝,住在武館可都是要交錢的,他身上的錢都花光了,要回家拿點錢。
並且,賣魚的生計也得重新做起來。
要是不賣魚的話,他就失去經濟來源了。
其餘的行當,可不比賣魚容易。
比如,他剛剛穿越過來的時候,想過‘借用’前世千古流傳的詩詞賣給縣裡的書齋老闆,希望能夠賣個好價錢。
但是詩詞講究的是名氣。
陳宣不過是個連任何功名都沒有的毛頭小子,詩詞根本值不了幾個銅板。
總之,沒名氣的人,詩詞根本就不值錢。
依靠前世的記憶,陳宣寫了幾本江湖話本小說,除去買紙,買筆,買墨的成本,一個月才賺個幾百文錢,也就是《金瓶梅》、《玉蒲團》這類的黃本暢銷一些,賣了幾兩銀子。
相比起來,還是捕魚賣魚賺的錢更多,而且更持久。
黃本小說雖然賣得多,但也只能賺一時的錢。
並且,寫黃本小說也有風險。
要是不小心有哪個名字犯了忌諱,還有牢獄之災。
其餘賺錢的行當,基本上都是被一些世家或者是幫派把持著,外人想要插足進去基本不可能,普通人想要從世家幫派口中奪食,那是自尋死路。
回到家,陳宣發現茅草棚裡還剩下幾隻沒有吃的雞鴨都沒了,他住的房間內也是一片凌亂,有種被人翻過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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